在进行项目投资决策的时候,发电量计算是最重要的一环。准确的估计发电量,是准确计算项目收益的必要非充分条件。
本文介绍了2020年,全国各省实际的光伏年利用小时数,给大家作为参考。
影响发电量的因素有很多,太阳能资源、项目技术路线、系统效率等等;随着电网中新能源的渗透率提高,弃光限电水平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部分资源特别好的省份,由于弃光率高而发电小时数低。
2020年光伏发电重点地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落实情况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依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核定了重点地区风电和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提出全额保障性收购相关要求。
2020年,在规定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地区中,甘肃II类地区、青海I类和II类地区以及宁夏I类地区等4个地区未达到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其中,甘肃II类地区比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地区低137小时;青海I类和II类地区比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分别低64小时和63小时;宁夏I类地区比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低110小时。
2020年风电重点地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落实情况
2020年,在规定风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地区中,甘肃III类资源区、宁夏III类资源区和山西IV类资源区未达国家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实际利用小时数比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分别低162小时、197小时和150小时。
截至9月底各地区累计弃光电量及弃光率,西藏19%、青海14.4%、蒙西3%、宁夏2.1%、河北1.8%、陕西1.7%、、新疆1.5%、山西1.1%、吉林1.1%。
截至9月底各地区累计弃光电量(亿千瓦时)及弃光率
截至9月底各地区累计弃风电量(亿千瓦时)及弃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