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央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重要地位,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也是碳排放的重点群体,有条件、有能力、有责任在国家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力、有效支撑国家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加快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我国解决控碳问题要从能源系统入手,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和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为方向和目标,充分发挥中央企业能源发展主体作用,加快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给予煤炭明确的历史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在历史经验智慧的学习运用中提升历史自觉、把握历史主动,在高质量发展中赢得历史主动。煤炭是我国控碳矛盾的主要方面,煤炭达峰、降坡、退坡乃至退出,具有历史必然性,但在以煤为主的资源禀赋下,我们要给予煤炭应有的名分:一方面,统筹煤炭资源的存量、增量、流量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煤炭生产力,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为百万煤炭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共同富裕要求的生态退出通道;另一方面,完善煤炭用途管制,煤炭主要用于发电,本着尊重煤电生产力的负责任态度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历史进程中为煤电设计一个稳定的、可预期的未来,避免煤电生产力的政策性波动和成本性冲击。
二是给予新能源明确的发展预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未来40年,我国能源结构将发生根本性转变,非化石能源将成为主体,化石能源占比将由目前超过80%逐步降到低于20%,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考虑到能源的不可或缺性,对化石能源的系统性解构必须建立在非化石能源的系统性重构基础之上,科学管理系统性解构和重构的发展时序,不立不破,保障能源服务的时空不间断。一方面,按照鼓励低碳能源发展要求,科学管理水能、风能、太阳能、海洋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核能、氢能等新能源,重构非化石能源系统;另一方面,按照限制高碳能源发展要求,加强化石能源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优化组合,有序解构化石能源系统;同时,适度超前引导经济社会系统主动适应以非化石能源为主体提供的能源服务,实现化石能源系统向非化石能源系统的平滑过渡与无缝对接。
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
由能源系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的能源服务低碳转型,为控碳工作提供了面向碳达峰的供给侧准备,但控碳工作的可持续还必须同步向需求侧延伸,推进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低碳转型,并在能源供给与需求形成的碳排放(碳源)与生态碳汇之间建立动态耦合机制,推进碳中和。其中,关键在创新,坚持创新在控碳工作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统筹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要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和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控碳问题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解决的。作为现代化过程中的新事物,要把解决问题的重点聚焦到培育和壮大控碳生产力轨道上来。一方面,把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控碳工作的战略支撑,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需求为导向推进创新体系优化组合,围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基地,加快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主体的控碳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持之以恒加强基础研究;另一方面,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作为控碳技术的战略支撑,聚焦化石能源绿色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新型电力系统、节能、储能、动力电池以及氢能、先进核电、可控核聚变、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生态碳汇等重点,深化应用基础研究,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控碳工作技术创新体系;同时,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促进控碳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融合发展与一体化发展。
二是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显著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的制度。解决控碳问题,不仅要发展控碳生产力,还要改革控碳生产关系,改革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和环节、直至按照控碳生产力发展要求重构控碳生产关系。一方面,积极培育控碳市场,引领碳达峰碳中和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风险机制建设,引领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碳汇交易市场建设;另一方面,积极协助政府治理,引领碳达峰碳中和技术体系、标准体系、监测体系和统计体系、核算体系、法律体系建设,参与研究制定碳减排相关财政税收价格政策、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引领绿色金融发展,推进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同时,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引领绿色国际贸易体系建设和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引领国际绿色技术与绿色金融合作,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
加快推进控碳工作形成实物工作量
控碳工作是一场持久战,“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所谓关键期,是由于控碳生产力建设周期长,我们只有10年的达峰时间,第一个五年不发展或者发展不充分,第二个五年就来不及了;所谓窗口期,是由于控碳生产关系的调整和完善一旦错过了改革的时间窗口,经济社会发展将面临碳约束,面临发展机会缺失或者发展成本难以承受之痛。把握碳达峰的关键期、发展控碳生产力,关键在技术;把握碳达峰的窗口期、改革控碳生产关系,关键在制度。当前,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已完成顶层设计,要按照“目的因果链与行动因果链反序”的要求,充分发挥中央企业行动主体作用,加快推进控碳工作形成实物工作量。
一是创新中央企业控碳项目生成机制。围绕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矛盾,围绕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三大核心板块,围绕控碳领域对外开放,面向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研究出台“中央企业控碳项目指导目录”,按照控碳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工作要求,划出底线、明确方向,推进控碳项目落地形成现实生产力;重点完善能源央企的控碳项目生成机制,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为底线,稳住存量、拓展增量,按照碳达峰的时间要求推进新能源的逐渐替代和能源低碳转型的平稳过渡,确保安全降碳。
二是创新中央企业数字化控碳推进机制。按照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的发展要求,以产能设备数字化、用能设备数字化、数字化基础设施为重点,构建基于互联网和物联网、大数据与云计算、区块链与数字孪生、人工智能与量子技术的数字化控碳推进体系;重点依托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数字孪生系统,推动中央企业建立健全碳排放的监测、统计体系以及核算、报告、核查体系,推动中央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实现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精细化管理,有效解决碳治理成本的产品与服务价格疏导问题以及碳税征收的课税依据问题,有效解决国家自主贡献的国际行动互信与国内行动互信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坚定不移推进,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中央能源企业是国家能源发展的主体,是国家控碳科技创新的主体,还是国家控碳行动的主体,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保持战略定力和历史耐心,充分发挥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主力军作用,展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的中央企业使命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