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文件在网上流传。
根据该文件,要建立“新能源约束成交机制”。具体来说,就是对于未达到规定比例(文件显示该比例为90%)未成交的电量,实行强制成交,价格下浮20%。
有了解当地情况的小伙伴告诉观茶君,出台该文件是为了解决当地新能源签订中长期曲线合同的量过少的问题。
之所以出现中长期合同量极少的现象,小伙伴说,是因为当地有规定,风电、光伏发电与用户签订中长期曲线合同,合同电价在111元/兆瓦时、114元/兆瓦时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
“这是对不主动按照规定低价和比例与用户签订中长期曲线合同的新能源企业,将按照更低价格强行配比执行,实际上是一种惩罚。”小伙伴评价很困惑:
“这是市场吗?”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