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永州下发全市新能源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
文件表示:申报项目应完全具备开发条件,项目清单应明确建设时限和建设时序,建设时序分2022年和2023年两年。其中风电项目应于2024年底前全容量并网,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于2023年底前全容量并网。
各县市区发改局于4月30日前以县市区政府名义报市发改委。
主体选择:市人民政府根据省发改委批复的开发建设方案,优先保障已签约的国能集团、湘投集团、运达股份的装机容量,再综合考虑企业对市产业发展、能源保供等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贡献以及企业开发业绩和信誉等条件,确定批复方案的项目投资开发企业,形成投资开发企业任务书,报省发改委备案。
工作要求:统筹配置资源。市政府统筹配置全市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资源,各县市区风电光伏纳规项目不低于60%由市级统筹,配置给国能集团、湘投集团和运达股份。其中东安县风电光伏纳规项目全部配置给国能集团,冷水滩区、祁阳市、新田县的光伏纳规项目优先配置给国能集团;零陵区的风电光伏纳规项目全部配置给湘投集团、江华县的风电光伏纳规项目优先配置给湘投集团;经开区的风电光伏纳规项目全部配置给运达股份。
《文件》还表示,加快项目落地。市政府成立新能源开发工作专班,按照 “1+N”工作模式,协调推进项目落地。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风电、光伏项目建设,对于本次纳入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未按方案明确的并网时间如期并网的,每逾期一个月上网结算电价永久降低0.01元/千瓦时;2020前底前核准(备案)的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在建项目应于2022年底前全容量并网,不能如期并网的采取相同惩罚措施。
5月11日下午,湖南省永州市经开区与运达股份签订运达股份永州风电产业园项目协议。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见证签约并重点介绍运达股份投资60亿元的风力发电设备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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