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全省十四五”第一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的复函》。
《复函》中提及,为确保光伏项目依法合规建设,请你们组织市级自然资源、水利(涉水项目)、林业(涉林项目)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场址作进一步审核,由市(州)人民政府向我委出具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耕地,不违规占用水面和林地的承诺函,并抓紧确定投资开发主体,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复函》还要求,项目完成备案后,应在半年内开工建设,否则备案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开工后一年内必须并网发电,逾期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根据附件,共236个项目合计24.49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