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下达干热岩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资金的通知》,核定财政补助总额17933万元,分两年拨付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用于干热岩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其中2022年下达8600万元。同时明确了这笔资金的主要用途。
《通知》如下:
关于下达干热岩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资金的通知
苏财资环〔2022〕28号
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1号),经研究,现将干热岩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资金8600万元下达你院,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干热岩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核定省财政补助总额17933万元,分两年拨付,其中2022年下达8600万元。
二、干热岩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省财政补助主要用于开展储层建造、定向井钻探、井间循环试采等工作,通过构建干热岩试验性开发与评价试验井组,实现干热岩试采热电转换,建设江苏省首个干热岩勘查开发示范工程。
三、请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