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287号(工交邮电类373号)提案的答复复文摘要
国能提新能〔2022〕53号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作物秸秆及农产品加工剩余物、林业剩余物、城乡有机废物等生物质资源丰富,发展生物质发电产业具有较好的资源条件。截至2021年底,我国生物质发电并网装机达3798万千瓦,处理了大量农作物秸秆、农林剩余物、城乡有机废物等,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乡村环境、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应对大气污染和气候变化、推动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赞成您提出的支持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提案。
关于提高可再生能源基金征收标准。近年来,中央财政深入研究包括生物质发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出台系列政策推动可再生能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将“敞口补贴”调整为“以收定支”,以新增补贴收入决定新增补贴项目规模,并通过竞争性方式配置新增项目,力争做到新增项目不新欠,不形成新的资金缺口。二是将“目录制管理”调整为“电网企业定期发布”,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发布享受补贴项目清单,加速补贴项目确权,为发电企业融资提供便利。三是明确了单个项目可以享受补贴的全生命周期利用小时数,明确了企业投资的合理收益。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研究落实补贴政策。
关于优先拨付农林生物质发电或热电联产项目补贴。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新增光伏、生物质等项目可优先兑付补助资金。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具有良好的环保效益和综合效益,但是由于燃料成本较高,项目运行对补贴依赖较大,特别是目前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不能满足可再生能源发电需要,补贴资金缺口持续增加,因此探索优先发放农林生物质发电补贴,解决补贴拖欠问题对推动解决生物质发电面临的难题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配合财政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农林生物质发电补贴优先兑付的办法。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支持政策,推动农林生物质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