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合理利用地热资源,加快推进地热等矿产资源勘查,并依托地热带动重点地区旅游与康养产业发展。
在统筹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方面,《规划》优化云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合理利用地热资源,为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和打好“绿色能源牌”提供资源保障。重点提出在滇西北铜金多金属资源开发区,以铜、金、铅、锌、锡、钨、铁、钼、地热、硅石矿、大理石等矿产为重点,为滇西北“三江”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及绿色硅产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同时,《规划》推进能源矿产开发利用,加快清洁能源矿产开发,大力推进绿色开采和清洁利用,构建安全高效清洁能源矿产供应体系。重点强调要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充分利用地热资源丰富、可采量大的优势,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有序开发、清洁高效”的原则,引导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迪庆等地区地热资源合理配置,带动旅游与康养产业发展,助力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创新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模式,提高地热能利用比重。
为加快实现找矿突破、明确勘查方向,《规划》重点勘查煤、煤层气、页岩气、铁、铜、铅、锌、铝土矿、锡、金、磷等矿种,兼顾锰、银、锑、石墨、硅石矿等矿种。加快推进页岩气、煤层气、地热等矿产资源勘查。限制勘查蓝石棉及砂金、砂铁等,严格执行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制度,从严控制探矿权投放。
在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领域,《规划》明确了开发利用方向,科学划定重点开采区和开采规划区块,引导资源合理配置,推动资源规模开发与集约利用。鼓励开采页岩气、煤层气、地热、铁、锰、铜、铝土矿、锡、金、银、硅石矿等矿产。禁止开采蓝石棉、可耕地砖瓦用粘土等矿产。不再新建汞矿山,禁止开采新的原生汞矿,逐步停止汞矿开采。限制开采高硫、高灰、高砷、高氟煤炭,湿地泥炭和砂金、砂铁等,从严控制采矿权投放。
《规划》要求,到2025年,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不断优化,矿产资源可持续保障能力逐步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矿区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到2035年,资源保障能力切实增强,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形成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绿色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