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发布兵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22-2030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根据《公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发展规划期限为2022~2030年,分两个建设周期,规划现状水平年为 2022 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年~2030年。规划编制单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基本目标到2025年底,兵团各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地级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鼓励其他地区积极提升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覆盖水平;支持建制镇加快补齐生活垃圾收集和转运设施短板。至2030年底,基本实现兵团各师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落地,实现焚烧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卫生填埋等其他项目,实现兵团生活垃圾整体处理率达到95%以上。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际垃圾产生量、收储运现状和中长期需求,并结合垃圾处理技术发展,提出中长期垃圾焚烧发电总体发展目标如下:
健全兵团各师团生活垃圾收储运体系,实现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率达到95%以上。到2025年底,兵团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累计1.31×108kW·h,装机规模 19.5MW; 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0.9×104t/a,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占垃圾总量比重为22.1%,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体系初步建立;到2030年,兵团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累计6.26亿kW·h,装机总规模达71.5MW;生活垃圾总处理能力达到 118.5×104t/a,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占垃圾总量比重为58.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体系建设基本完成。
具体发展目标指标:
综上,规划提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卫生填埋等其他项目,实现兵团生活垃圾整体处理率达到 95%以上。
建设要求提出,1.合理规划垃圾焚烧设施布局。按照兵团各师垃圾统筹处理,消除地域界限,结合自治区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情况,统筹布局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鼓励跨区域推进设施共建共享。 2.持续推进焚烧处理能力建设。生活垃圾日产量达到300t 以上的,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其余地方对小型焚烧处理技术开展评估论证,在满足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逐步推广建设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3.全面提高垃圾处理监管水平。逐一排查现有焚烧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对于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 抓紧升级改造,提升自动化控制和管理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焚烧厂运行状况进 行实施监管,提高焚烧厂规范化运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