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咸阳市自然资源局获悉:《咸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正式批复,成为全省首批获批的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规划提出,推动北部能源资源转型发展,做优清洁低碳能化产业;推进中部非金属矿绿色开发,壮大新型建材产业;推动南部地热资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助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升级。到2025年,全市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3处,煤炭年开采量7000万吨,石灰岩年开采量5500万吨,地热年开采量1500万立方米,矿泉水年开采量80万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和矿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矿山环境状况显著改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基本形成科学、有序、绿色、高效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新格局。
规划明确,以地热资源为重点,兼顾氦气资源勘查,全面推动武功县、兴平市、泾阳县、三原县等具有资源潜力的区域和礼泉县等具有勘查突破条件的重点城镇探矿增储,预计新增地热资源10-15电(热)能兆瓦、氦气1800万立方米。积极引导砖瓦用粘土矿山转型发展,构建供需平衡、绿色环保、集约发展的砖瓦用粘土资源开发格局。
规划要求,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围绕“一心三极三带五板块”城乡发展格局,立足咸阳资源禀赋,强化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基础保障作用,推进矿地融合,构建资源环境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开发,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到2025年,全市矿山总数控制在220个以内,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比例达94%左右,地热资源总体回灌率达到80%以上。规划同时要求持续深化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开采规划区块管理,强化矿产资源执法监管,推动矿业绿色发展和矿区生态修复。
下一步,咸阳市将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全面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