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6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了《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暨“十四五”时期民用建筑绿色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因地制宜推广热泵技术,明确新增热泵供暖应用4500万平方米。
在优化调整能源结构领域,《规划》提出要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建建筑应设置太阳能光伏或光热系统,因地制宜推广热泵技术。城镇建筑新增光伏装机容量40万千瓦,新增热泵供暖应用4500万平方米。
《规划》在提升建筑品质方面,提出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政府投资和大型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城市副中心新建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核心区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鼓励“三城一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平原新城、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等重点区域建设绿色生态示范区和绿色建筑高星级项目。
同时,《规划》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建立健全本市超低能耗建筑政策标准体系,加快推动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创新和降低成本。在城市副中心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到2025年新增100万平方米,探索通过贴息等方式鼓励其他区支持社会投资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在商品住宅建设中鼓励实施超低能耗建筑,在“三城一区”、临空经济区等重点地区和功能园区推动实施超低能耗建筑。
为了推进既有建筑能效提升,《规划》规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力争基本完成全市2000年前建成的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推进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
《规划》强调,在机关、学校、医院、文体馆、科技馆等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中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高星级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同时完善热计量收费制度,集中供热的公共建筑实行热计量收费制度。探索更利于居住建筑节能的供热收费模式。
《规划》明确到2025年,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力争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55%,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70%,累计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力争达到500万平方米,力争完成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3000万平方米,实施建筑光伏装机容量80万千瓦,新增热泵供暖应用4500万平方米。
到2030年前,建筑领域碳排放强度保持下降趋势。绿色低碳建筑的政策体系、产业体系、标准体系、评价体系初步形成。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进一步提高,并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符合条件的建成超低能耗或近零碳排放建筑。持续推进既有民用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绿色低碳发展的局面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