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山西忻州能源局官网发布“关于转发下达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通知指出:2022年度山西省能源局共下达忻州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共27个326万千瓦,其中下达2022年度保障性并网项目9个105万千瓦,下达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18个221万千瓦。
同时,通知指出:按照山西省能源局要求,保障性并网光伏项目应于2023年9月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应于2024年6月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支持新能源产业链发展风电、光伏项目应于2024年12月底全容量建成并网。为确保项目按时建成投产,各县(市、区)能源局要督促项目单位抓紧时间开展相关工作,其中保障性并网光伏项目应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备案,5月底前具备开工条件,并按省能源局要求时间全容量建成投产;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应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核准并具备开工条件;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光伏发电项目应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备案,鼓励有条件的项目2023年底全容量建成并网;支持新能源产业链发展风力发电项目应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核准并具备开工条件。
各县(市、区)能源局、国网忻州供电公司:
按照山西省能源局《关于下达山西省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2〕428号)和《关于下达山西省2022年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计划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2〕429号),2022年度山西省能源局共下达我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共27个326万千瓦,其中下达2022年度保障性并网项目9个105万千瓦(详见附件1),下达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18个221万千瓦(详见附件2)。为做好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各县(市、区)能源局要积极督促相关项目单位按照国家、省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要求,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各项建设手续,推动项目尽早组织实施。请市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生态环境、水利等相关部门积极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加快办理项目开工前所需各项手续,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二、明确时间节点要求
按照山西省能源局要求,保障性并网光伏项目应于2023年9月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应于2024年6月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支持新能源产业链发展风电、光伏项目应于2024年12月底全容量建成并网。为确保项目按时建成投产,各县(市、区)能源局要督促项目单位抓紧时间开展相关工作,其中保障性并网光伏项目应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备案,5月底前具备开工条件,并按省能源局要求时间全容量建成投产;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应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核准并具备开工条件;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光伏发电项目应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备案,鼓励有条件的项目2023年底全容量建成并网;支持新能源产业链发展风力发电项目应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核准并具备开工条件。
三、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各县(市、区)能源局要将本次下达的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纳入按月调度项目清单,及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要督促各项目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各阶段重点任务和完成时限,并按期推进项目进度;要按照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要求,科学组织项目建设,优化工程流程,加强工程质量管控,做好项目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
四、做好电网接入保障
国网忻州供电公司要做好与项目单位充分沟通,做好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工程与送出工程的配套衔接,推动项目接入系统报告批复和配套电网工程建设等工作,保障项目及时并网运行,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实施联合送出。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县(市、区)能源局要切实加强各项目的组织管理和跟踪调度,督促项目单位按月报送相关相关信息,并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平台和国网云平台填报项目进展情况。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项目督导服务,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和考核。对于未按时推动项目建设的县(市、区)和企业,我局将按照有关要求在年度建设规模下达时予以限制。
忻州市能源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