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1月6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其中指出上一年度发电小时数超过 1850小时以上的风电机组(不含平价无补贴机组)参加电供暖交易,参与电量7亿千瓦时,按参与交易机组容量平均分配、
带新能源补贴的风电机组优先发电小时数为1650小时,折合上网小时数1607小时(按 2022年风电平均厂用电率2.63%测算,下同),平均分摊到上下半年,作为保障居民、农业电量来源。平价无补贴机组风电机组优先发电小时不高于1850小时,折合上网小时数1801小时,平均分摊到上下半年,作为保障居民、农业电量来源。
带新能源补贴的光伏机组优先发电小时数为1300小时,折合上网小时数 1275小时(按2022年光伏发电平均厂用电率 1.89%测算,下同),平均分摊到上下半年,作为保障居民、农业上网电量来源。平价无补贴机组光伏机组优先发电小时不高于 1300 小时,折合上网小时数 1275 小时,平均分摊到上下半年,作为保障居民、农业上网电量来源。光伏优先发电以外的上网电量,作为保量竞价上网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