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 讯】2月7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3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主要指标:到2023年底,电力总装机达到2亿千瓦左右,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占比达到40%以上。
同时,以“五大清洁能源基地”为主战场,以煤电转型升级为重点,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步伐,积极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全年新投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1000万千瓦以上,在建大型高效煤电机组规模1000万千瓦以上。
加快海上风电基地建设。推进省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能核尽核、能开尽开、能并尽并,开工山能集团渤中G、国家能源半岛南U2等项目,建成国家能源渤中B2、国家电投半岛南U1一期等项目,全年开工规模200万千瓦。扎实开展国管海域场址前期工作,适时启动试点项目建设,推动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
深入推进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发展。围绕打造国家黄河下游绿色能源廊道,统筹推进基地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全面建成华润东营财金、海化潍坊滨海等纳入首批国家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开工华能滨州沾化、辉阳东营利津等新增国家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到2023年底,基地在运在建新能源装机达到700万千瓦。
推动发展模式创新。创新打造风光氢储一体化发展模式,依托鲁北、胶东半岛清洁能源基地和港口、高速沿线等分布式风光资源,探索推动烟台海阳氢醇一体化、青岛港氢动力港口等试点项目。创新推进新能源开发与装备产业协同发展模式,重点打造“国和”先进三代核能基地、国家电投黄河流域氢能产业基地,聚力构筑烟台蓬莱、东营经开区、威海乳山等海上风电装备制造聚集区,风机主机年产能达到500台套。
政策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