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能源网 » 新能源资讯 » 中国新能源资讯 » 正文

征收107亩土地!用于风电项目建设

日期:2023-02-16    来源: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

国际新能源网

2023
02/16
13:53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风能资源 光伏发电 风电基地

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近日,陕西定边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定边华晨新能源有限公司定边红柳沟一期50MW风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公告》。

《公告》称,定边县人民政府拟征收总面积约107亩土地,用于定边华晨新能源有限公司定边红柳沟一期50MW风电工程项目风机、道路建设。土地位于红柳沟镇李窑村、沙涧村、羊圈山村等有关村组。

《公告》还指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树木和抢搭、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一律不予补偿。

原文如下:

定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定边华晨新能源有限公司定边红柳沟一期50MW风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公告

根据公共利益需要,为促进定边县新能源产业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定边华晨新能源有限公司定边红柳沟一期50MW风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陕政土批〔2019〕535号)及定边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68次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精神,经定边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依法将定边县红柳沟镇李窑村、沙涧村、羊圈山村等有关村组约107亩集体土地征收为政府储备国有土地,用于定边华晨新能源有限公司定边红柳沟一期50MW风电工程项目风机、道路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主体

定边县人民政府为集体土地征收主体,征地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

二、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

《关于定边华晨新能源有限公司定边红柳沟一期50MW风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批准机关为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为陕政土批〔2019〕535号。

三、征收土地位置范围、面积

征收土地位于红柳沟镇李窑村、沙涧村、羊圈山村等有关村组,总面积约107亩,具体范围以项目施工设计图和实地调查及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四、被征收土地权利人

定边县红柳沟镇李窑村、沙涧村、羊圈山村村民委员会及相关村民小组。

五、征收土地目的

所征收土地用于定边华晨新能源有限公司定边红柳沟一期50MW风电工程项目风机、道路建设。

六、土地现状调查及权属认定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定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被征收土地村组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原土地使用权人对批准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可以向陕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影响土地征收的实施。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树木和抢搭、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一律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定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912-4589810

特此公告。

定边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0日

返回 国际新能源网 首页

新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