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提出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在强调低碳化、绿色化导向的同时,更加重视协调发展与安全的双重逻辑。实现传统能源体系向现代能源体系的稳定过渡,同传统电源有着截然不同运行特性的风电,如何做到“立得住,立得稳,立得好”,不仅需要了解电力系统安全特性,实现同电力系统的协同发展,更需要正确认识自身运行特征,以支撑新型能源体系的规划建设。
电力系统频率与频率变化率
频率的允许波动范围在0.2~0.5Hz内,过大的频率变化引发电力系统低频减载事故,甚至导致电力系统的“崩溃”。
频率变化率RoCoF(rate of change of frequency),是反映电力系统频率稳定的重要特性参数之一。功率缺额发生后,RoCoF在系统频率变化起始时刻达到极值,大小决定于功率缺额比例及系统惯性(惯性响应)。随着系统调节备用的逐步投入,RoCoF被减小至零,此时系统频率达到变化极值。
维持系统频率不越限,保证系统频率安全,关键在于控制RoCoF。
风电的频率调节性能
风电通过电力电子单元接入电网,调节速度可达到百毫秒级。
一些国家地区的风电已实现了快速调频(FFR)工程运用,风电机组可在500ms内完成全调节响应(t1),几乎同步于传统发电机组的惯性响应。在频率变化初期投入的调节备用,将迅速降低系统RoCoF,阻断频率跌落,减小频率跌落深度,对于RoCoF初值较大的低惯性系统尤其重要。
风电的频率调节能力
风电的调节能力是风电并网技术关心和讨论的问题,我们通过同火电机组调节能力的对比,得到对风电的调节能力的直观认识。
考虑二者特性存在巨大的差异,在以下几个方面做技术处理:
风电机组的容量小:系统频率的变化幅度同功率缺额比例相关,因此可以将机组能提供的调节能量折算到单位容量。
负荷实时变化:电力系统中的电源负荷动态大幅变化是发展趋势,需要在全负荷范围内对比风电火电调节能力。
风电不具备持续调节能力:频率变化初期数10秒是电力系统频率稳定关键,比较不平衡发生后0~30s可提供的调节能量更具实际运用意义。
下图为风电火电调节能力,在频率变化初期(0~30s),风电的可提供的调节能量远高于火电。
风电波动性与电力系统频率
由于电力系统自身具备很强的调节能力,一般只有严重的功率缺额才会导致足以影响系统安全的频率波动。2015年5月19日,造成华东电网0.44Hz的频率波动的锦苏直流闭锁事件,闭锁发生瞬间(毫秒级)形成的功率缺额达3.55%。
在大量汇聚并入电网后,风电才具备影响系统的能力。这一汇聚过程存在“汇聚效应”,大量机组的功率波动相互抵消,风电的整体波动性降低,对电网频率稳定影响降低。以某风场为例,其功率每秒功率变化0.0117%,是锦苏直流闭锁造成缺额的0.0033倍,风电波动并不足以引起系统频率大幅波动。
电力系统频率的发展趋势
在风电等新能源装机的影响下,系统频率特性将出现新的发展趋势:
一是新能源波动性的影响,风电波动幅度随着时间尺度的增加而增加,系统功率备用需求增加。同时,新能源装机挤占同步机开机空间,系统中长时间尺度功率调节备用降低。一“增”一“降”,系统频率的稳定模式可能随之改变。
二是系统惯性降低,风电等新能源装机增加导致系统惯性降低,低惯性系统频率变化的超调量即使不大,但是由于上升时间很短,可能导致系统频率出现类似电压那样的闪变问题。
总结
“频率”稳定是涉及多学科交叉的系统性科学问题,做到客观分析、认识本质才是解决问题的基础。为此,文中根据近期的技术研究成果,对相关概念及问题做了粗浅的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