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3月1日起,《中国电力报》推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话开局”专栏,重点约请部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交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创新思路举措,充分展现各地能源行业真抓实干、贯彻落实“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新作为、新气象。
本期邀请山东省能源局介绍山东能源行业如何深入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起步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能源工作意义重大。山东能源行业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以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总牵引,以能源保障网和能源转型发展九大工程为抓手,强化系统观念,坚持先立后破,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全面提升能源供应保障水平,努力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能源保障。
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加快海上风电基地建设。推进省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能核尽核、能开尽开、能并尽并;扎实开展国管海域场址前期工作,适时启动试点项目建设,推动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2023年,实现全年开工规模200万千瓦。
积极安全有序推进胶东半岛核电基地建设。加快海阳、荣成、招远等核电厂址开发建设,建成荣成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推动自主先进核电堆型规模化发展。建成海阳核电900兆瓦远距离跨区域供热工程。到2023年底,在运在建核电装机达到820万千瓦。
深入推进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发展。围绕打造国家黄河下游绿色能源廊道,统筹推进基地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全面建成首批国家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开工华能滨州沾化、辉阳东营利津等新增国家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到2023年底,基地在运在建新能源装机达到700万千瓦。
全面启动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创新采煤塌陷地产业治理新模式,加快打造生态修复、产业融合的“光伏+”基地,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23年,重点开工济宁时代永福、菏泽中鲁等项目;到2025年,建成并网容量300万千瓦左右。
探索海上光伏基地开发。推进海上光伏基础性、前瞻性关键技术创新,在全国率先探索海上光伏规模化开发,开工首批150万千瓦桩基固定式项目。深入推进漂浮式项目研究论证,创建海上光伏实证基地。积极探索“海上光伏+”综合利用,推动海上光伏、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融合发展。
统筹推进其他新能源发展。加快光伏市场化并网项目建设。以工商业和户用屋顶为重点,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开发。市场化推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全年新增市场化并网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500万千瓦以上。
着力提升绿色电力消纳能力。实施新型储能“百万千瓦”行动计划,推动泰安压缩空气储能等项目建设。梯次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加快推进前期工作、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新选站点滚动纳规。到2023年底,新型储能规模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在运在建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达到800万千瓦。
系统推进煤电行业转型升级。加快大型高效清洁煤电机组规划建设。有序推动小煤电机组关停退出,实施“三替代、两提升、两保障”工程。统筹推进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完成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规模各200万千瓦以上。
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加快大型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建设,推动重型燃机和分布式燃机项目建设。强化煤电机组运行管理,确保非计划停运率和出力受阻率分别不超过2%、4.5%。拓展省外来电规模,开工陇东至山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成既有通道配套电源,装机规模300万千瓦以上;对接落实国家跨省区优先送电计划和政府间送受电协议,全年接纳省外电量1250亿千瓦时左右。加强电力负荷管理,市场化需求响应能力达到600万千瓦以上。
保障煤炭稳定供应。严格煤炭生产能力管理,积极释放先进产能。持续提升煤炭储备能力,加快煤炭储备项目建设;强化煤炭实物储备,确保完成迎峰度夏、度冬煤炭实物储备任务。加快推进中厚、薄煤层煤矿智能化建设,建成国家级智能化示范煤矿6处,智能化建设煤矿达到80处以上。
保障油气可靠供应。围绕打造千万吨级沿海LNG接卸基地,推进烟台西港区、龙口南山一期等项目建设,新增年接卸能力500万吨。完善油气输送网络,加快天然气环网建设,新增油气管网里程800公里。强化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政府储气能力保持在2.1亿立方米以上。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全年原油、天然气产量稳定在2100万吨、5亿立方米左右。
守紧守牢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底线
狠抓煤矿安全生产。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扎实推进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整治攻坚,扣紧压实驻矿监管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多种处罚处置措施,坚决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油气管道保护。建立油气管道保护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管道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备案、审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管道保护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强化电力安全运行管理。制定迎峰度夏、度冬和重点时期保电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电网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供用电安全水平。
抓好能源新业态新模式安全管理。聚焦新型储能、海上风电等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深化行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专题培训、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相关人员安全意识和风险应对能力。
创新塑造能源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强化能源政策创新。继续实施储能优先政策,研究编制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调度、结算细则,探索建立新型储能容量交易机制,推动项目应建尽建、能用尽用,继续保持全国领先。编制小煤电机组关停财政补贴实施细则,鼓励煤电与新能源联营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新增煤电项目和主动实施“三改联动”的存量煤电机组,给予对应新能源项目一定的保障性并网支持。
推动发展模式创新。创新打造风光氢储一体化发展模式,依托鲁北、胶东半岛清洁能源基地和港口、高速沿线等分布式风光资源,探索推动烟台海阳氢醇一体化、青岛港氢动力港口等试点项目。创新推进新能源开发与装备产业协同发展模式,重点打造“国和”先进三代核能基地、国家电投黄河流域氢能产业基地,聚力构筑烟台蓬莱、东营经开区、威海乳山等海上风电装备制造聚集区。
加快能源科技创新。全力推进先进核能技术和新型储能技术等创新平台建设,强化能源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聚焦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氢能等重点领域,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示范应用。加强与国内高端智库交流合作。
深化能源管理创新。组织开展“十四五”能源领域相关规划中期评估,印发《山东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制订《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国发〔2022〕18号文件在能源领域落实落地。
着力推动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加快推动农村用能变革。纵深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积极推广德州齐河、临沂沂水等县成熟的实施路径和开发模式,累计并网规模1700万千瓦以上,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深入实施“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示范,促进农村地区清洁能源综合开发、多元利用。
积极服务群众绿色出行。完善充电服务评价体系,打造全省统一充电信息服务平台。分类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中心城区、高速公路沿线等领域加快公共充电桩建设,在居民区探索充电桩“统建统营”模式,在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探索车电分离运行模式。坚持车站联动、适度超前,持续优化加氢站规划布局,重点推动油气电氢综合能源站建设。到2023年底,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25万台以上,加氢站数量达到35座。
着力增进矿区民生福祉。因地制宜开展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产业融合等综合治理,确保已稳沉采煤塌陷地治理率保持100%。宣贯《山东省压煤村庄搬迁管理办法》,加快制定各地区压煤村庄搬迁审批管理、补偿安置办法等配套政策,依法推动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稳妥有序开展,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持续优化能源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动态调整全省能源系统权责清单。持续提升“简化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拓展小微企业“零投资”服务范畴,推进“不动产+供电”线上联动过户,研究制定全省优化用电营商环境评价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