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加快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是实现生态碳农业的重要途径,是满足农民美好生活需求的内在要求,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所长赵立欣表示,随着农村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能源消费总量从2014年的2.01亿吨标煤增加至2020年的3.11亿吨标煤,约占全国生活用能的48.3%。农村人均生活用能从325千克标煤增加至434千克标煤,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518千克标煤,农村生活能源消费量将持续增加。当前,农村生活用能主要包括煤炭、薪柴、电力等,其中煤炭占比达到37.2%,尤其是北方农村地区占比超过50%,存在污染严重、清洁能源占比不高等问题,因此,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推动农村用能绿色低碳转型势在必行。为此,赵立欣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因地制宜高质量推广低碳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我国农村地区秸秆、粪污等生物质资源丰富,扣除肥料、饲料等用途,约有6亿吨可就近就地转化为绿色低碳清洁可再生能源,建议要聚焦农村清洁供暖需求,重点在“煤改气”“煤改电”难以覆盖的农村地区,因地制宜推广低碳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村庄,推广秸秆成型燃料、打捆直燃等集中供暖;在居住分散的村庄,推广成型燃料户用炉具分散炊事供暖;在城郊融合村镇,推广热解炭气联产、规模化沼气工程等供热、供气等,提升农村清洁用能比例,实现化石能源替代、减污降碳。
二是提升农村能源基础设施水平。目前农村地区缺乏管网等基础设施,且管网设施一次性投资高,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推广应用。要统筹考虑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能源发展需求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建议参照电网和天然气管网建设,将秸秆清洁供暖工程的供热供气管网、储气站等基础设施纳入乡村建设行动重要内容,打通农户供热供气的“最后一公里”,为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和推广应用奠定基础。
三是制定出台农村清洁用能补贴政策。随着我国 “电代煤”“气代煤”的推进建设,有效提升了农村居民清洁用能水平,但用能成本高、补贴费用大,难以在农村地区大面积应用。建议借鉴目前 “煤改气”“煤改电”的补贴政策,对农村地区使用成型燃料、沼气等可再生能源产品给予补贴,建立能源、住建、农业农村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展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供暖终端补贴。
四是建立清洁能源低碳乡村试点。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以绿色清洁可再生能源为基底的低碳乡村试点,鼓励以生物质能与光伏、太阳能热水等“多能互补”形式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示范推广应用当前成熟度高、可商业化、可持续的技术模式,发挥试点带动作用,总结积累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培育农村能源绿色低碳现代化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