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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建、合建或购买新型储能方式落实市场化并网条件

日期:2023-04-23    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国际新能源网

2023
04/23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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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江苏省发改委 新型储能 光伏发电市场

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配套调峰能力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表示,为确保电网整体安全稳定运行,充分发挥新型储能作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新增纳入实施库的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均应采取自建、合建或购买新型储能(包括电化学、压缩空气、重力储能等)方式落实市场化并网条件。

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均应配套相应的调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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