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湖北省发改委公示了《拟纳入湖北省2023年新型储能电站试点示范项目》共55个申报项目,经过评审后,拟安排新型储能电站试点示范项目100万千瓦,共21个项目。
原文如下:
拟纳入湖北省2023年新型储能电站试点示范项目公示
根据《省能源局关于开展新型储能电站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鄂能源装备[2023]6号,以下简称《通知》),截止3月31日24:00(以企业发送扫描版《申请报告》电子邮件显示时间为准),我局共计受理55个申报项目。专家组根据《通知》要求,针对申报项目的技术先进性、经济性、带动性、成熟度以及优先事项等方面制定了评分细则,充分考虑项目的创新性、可操作性,同时参考电网接入评估结果,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打分。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全省拟安排新型储能电站试点示范项目100万千瓦,共21个项目,具体名单附后。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公示自5月10日起,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3日内,请公示项目申报单位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确认表格模板将以电子邮件发送相关单位邮箱),逾期不确认的,视同放弃试点示范资格。
拟纳入湖北省2023年新型储能电站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