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人民政府印发《汝城县光伏项目贷款贴息实施办法》,该办法内光伏项目贷款贴息对象为全县所有发展光伏电站的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在县农业担保公司进行担保贷款的主体,由县农业担保公司统一负责贴息工作)。
办法规定:光伏项目贷款额度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分年度进行贴息(即:第一年贴息100%,第二年贴息80%,第三年贴息60%)。
光伏项目贷款额度在500万元以上的,不予贴息。光伏项目贷款利率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按实际利率计算。单个光伏项目贷款主体贴息金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光伏项目贷款贴息年限为3年。该办法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