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内蒙古包头市发改委对科教卫体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提案》进行答复。
其中提到,包头市将抓紧新能源配建储能建设,按照自治区要求,保障性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的15%,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市场化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的15%,储能时长4小时以上。对于储能调峰等关键要求未达标的,配建新能源不得办理并网手续。
此外,答复中还提到,要加大储能方面的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鼓励探索独立储能电站等模式,积极发展多元化新能储能模式。
答复原文如下。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472号提案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