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理州充分利用地热资源发展高端设施农业试点方案》(大政办发〔2023〕28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为了便于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推动《试点方案》贯彻落实,现就《试点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地热资源属于可再生清洁能源,大理白族自治州地热资源储量大、分布广、热能高,具有清洁高效、稳定安全、可持续利用的优势。利用地热资源发展设施农业,是利用新能源资源发展农业温室种植、农业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有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新探索,是培育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扩大内需的重要手段,促进其加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绿色农业发展新理念,充分发挥大理白族自治州自然气候、多样性特色农业等资源禀赋和优势条件,培育新型农业产业形态,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推进设施农业快速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以弥渡县、洱源县为试点,充分利用地热资源发展高端设施农业。
二、主要内容和措施
《试点方案》明确了利用地热资源发展设施农业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试点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试点方案》文本共5个部分:
(一)充分认识利用地热资源发展设施农业的重要意义。围绕发展农业温室种植、农业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利用地热资源发展设施农业有利于实现农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有利于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有利于提升农业生产过程清洁化水平。
(二)主要目标。按照全州地热资源开发布局和推进思路,先期以弥渡县、洱源县为试点,遵循“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原则,利用地热能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进行供暖。弥渡县依托“小河淌水”地热能发电及梯级利用综合示范项目,将地热发电后的剩余热水(80-90摄氏度)通过能源站集中为农业温室大棚供暖;洱源县充分利用地热资源丰富的优势,开展地热供暖科研试验,利用地热资源通过管道输送到设施农业基地储能罐(设备),经热交换器加热设施内的循环管道,以封闭式循环水作为热媒为农业温室大棚供暖。实现智能控温控湿,降低温室大棚的能源成本,保障冬季温室的温度,实现农作物周年生产和喜热植物安全越冬,为全州设施农业使用清洁能源探索可复制的做法和模式。
(三)试点内容。围绕设施农业生产所需的“温、光、水、热、气”等要素条件,新建和改造农业设施,为动植物提供适宜的生长环境。依托标准化设施农业企业,弥渡县改造符合供热条件的设施农业基地200亩,建设符合供热范围的设施农业基地2000亩;洱源县开展地热资源供暖设施农业科研试验50亩。
(四)实施步骤。分调查研究、宣传动员、推广应用三个阶段。
(五)保障措施。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州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州农业农村局、州发改委、州能源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财政局、州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及弥渡县、洱源县政府领导组成的领导组,统筹协调,推进利用地热资源发展高端设施农业试点方案落实,提出强化政策支持、强化资金支持、强化科技支持、严格依法依规、加强协调配合5条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