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资产配置,易事特拟作价7.82亿元出售2个光伏电站项目公司。
日前,易事特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将2个全资光伏电站项目子公司金昌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及民勤县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中核汇能(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总对价分别为4.305亿元和3.515亿元,涉及的光伏装机容量合计100MW。
公告称,此次子公司股权交易将优化集团资产配置,进一步提升公司流动性、盘活存量大额补贴电站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将更多资金投入聚焦高端电源及新能源装备的研发创新、智能制造、市场开拓、企业品牌建设中,回归设备制造商及技术服务商的定位,切实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同时借助此次新能源电站资产出售,强化与能源央企在新能源投资、开发、建设及光储设备购销上的深度合作。
根据公告,金昌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33,897.55万元,评估价值 43,360.70万元,评估增值9,463.15万元,增值率27.92%。结合金昌国能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金昌国能的股权转让总对价为43,050万元,包含股权转让价款30,096.92 万元及金昌国能在评估基准日之前的未分配利润12,953.08 万元。
民勤县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26,358.27 万元,评估价值 35,505.88 万元,评估增值 9,147.61万元,增值率 34.70%。结合民勤国能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民勤国能的股权转让总对价为35,150万元,包含股权转让价款24,959.58 万元及民勤国能在评估基准日之前的未分配利润10,190.42万元。
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金昌国能及民勤国能股权,公司为其所提供的融资担保将终止履行,公司不存在对目标公司予以财务资助的情况。两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易事特表示,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增加税前净利润额约4600万元(从合并层面测算),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正面影响,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