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能源市场管理局(EMA)于10月24日宣布,已通过临时批准,将从越南进口1.2吉瓦(GW)以风电为主体的可再生能源。
新加坡此次最新批复的特定条件下的批复,基于在技术和商业上的可行性,这是今年年初批复自柬埔寨进口1GW电力,以及自印度尼西亚进口2GW电力后的最新跨境电力贸易授权。
本次跨境绿色能源贸易项目,涉及新加坡SEMBCORP公用事业公司(SCU),越南国有企业Petrovietnam(越南石油与天然气集团)旗下的技术服务公司(PTSC),以及越南及新加坡两国之间约1,000公里的用于电力传输的海底电缆的铺设工程。
图片说明:越南总理Pham Minh Chinh(范明政)及越南&新加坡两国各代表共同参与及见证了PTSC与Sembcorp Utilities PTE之间的联合发电业务合作协议的签署仪式。
2023年2月,越南总理Pham Minh Chinh(范明政)正式访问新加坡时,PTSC和SCU签署了一项投资合作协议,从越南境内的海上风电项目出口绿色电力至新加坡。
PTSC和SCU双方将合作投资越南境内的海上风电项目,初期容量约为2.3 GW,并通过高压海底电缆直接向新加坡出口电力。
Sembcorp表示,越南境内的上述2.3 GW海上风电项目计划在2033年投入运营。
为在2050年实现100%碳中和的目标,新加坡政府计划至2035年,通过进口绿色能源满足国内30%的电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