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提出加快推进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充分发挥浅层地热能适用范围广、技术成熟的优势,不断推动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由公共建筑向住宅和工业建筑延伸、由城镇向农村地区拓展,促进浅层地热能集群化利用。在城市建成区,由政府投资新建的机场、高铁站、医院、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优先采用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和民用建筑,鼓励采用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积极推广小型分布式地源热泵技术,满足居民供暖(制冷)需求,替代散煤、天然气供暖。
到2025年,全省新增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建成一批地热能城乡供暖、生态农业等综合示范项目。到2030年,全省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到1亿平方米以上,建成集创新研发、多元开发、综合利用、装备制造于一体的国家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成为全国领先的地热能开发利用大省。
以下为《意见》摘要: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新增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建成一批地热能城乡供暖、生态农业等综合示范项目。到2030年,全省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到1亿平方米以上,建成集创新研发、多元开发、综合利用、装备制造于一体的国家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成为全国领先的地热能开发利用大省。
重点任务:
分类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
1.加快推进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充分发挥浅层地热能适用范围广、技术成熟的优势,不断推动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由公共建筑向住宅和工业建筑延伸、由城镇向农村地区拓展,促进浅层地热能集群化利用。在城市建成区,由政府投资新建的机场、高铁站、医院、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优先采用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和民用建筑,鼓励采用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积极推广小型分布式地源热泵技术,满足居民供暖(制冷)需求,替代散煤、天然气供暖。
2.有序推进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各市尽快依法划定需要取水的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的禁止和限制取水范围,明确适宜开发区域。在做好资源评估、严格保护地下水基础上,重点选取集中供暖覆盖不到的区域和承担单一供暖任务、需限期关停的背压机组供暖区域,建设“同层等量回灌、取热不耗水”示范工程,以点带面促进推广应用。在集中连片的地热能供暖区域,探索利用中深层废弃地热井,建设“无干扰井下换热、取热不取水”实验项目,推进成井工艺、井下高效换热等关键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快商业化开发利用进程。
示范工程:
打造“地热能+”多能互补示范工程。以青岛西海岸新区、德州天衢新区等为重点,积极推行“能源岛”运行模式,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推进地热能与太阳能、空气能、工业余热、天然气等多能互补,实现多元开发、相互支撑,探索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