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助力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实现,近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新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提出推进新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和支持政策。
《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出:深度推进供热系统重构。禁止新建和扩建燃气独立供暖系统,坚持可再生能源供热优先原则,推动供热系统能源低碳转型替代,有序开展地热及再生水源热泵替代燃气供暖行动,全面布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
根据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供热面积达到1.45亿平方米左右,新能源供热面积占全市供热面积比重达到10%以上;到2030年,新能源供热面积达到2亿平方米左右,新能源供热面积占全市供热面积比重达到15%以上。
纳入本政策的新能源供热技术类型包括:浅层地源热泵(不含水源热泵),中深层水热型地热,中深层井下换热型地热,再生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供热,城市和工业余热利用(鼓励优先应用低碳热泵技术),绿电蓄热,绿氢供热,集中式空气源热泵以及新能源多能耦合综合能源站等新能源供热系统。
在具体举措上,《实施意见》明确六方面工作内容,包括推动新能源供热多场景应用、实现新能源供热多元有序发展、促进新能源供热产业发展壮大、提升新能源供热管理水平、完善市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等,切实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高新能源供热利用比重,全面推动全市新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
推动多场景应用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公共建筑新能源供热,提高居住建筑新能源供热比例,鼓励产业园区建设新能源综合供热系统,促进新能源供热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实现多元有序发展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大力推进浅层地热能利用,积极推广再生水(污水)源热泵,稳妥开发中深层地热能,充分挖掘余热资源,推动生物质能供热发展,推进城镇集中式空气源热泵供热,加大多能耦合新型供热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发展壮大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扩大新技术新场景示范应用,探索新能源供热发展新模式,加强新能源供热市场机制建设。提升供热管理水平方面,《实施意见》要求优化新能源供热规划布局,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明确项目审批流程,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健全标准规范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了新能源供热项目给予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申请纳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企业投资项目,由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并进行专家评审,经公示后,履行相应的项目入库和资金审批程序。已申请其他市级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或运行补贴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北京市新能源供热资源储量丰富,地热及再生水(污水)资源可满足供热面积14.4亿平方米,其中再生水(污水)余热可供热面积0.6亿平方米、浅层地热能8.4亿平方米、中深层地热能5.4亿平方米,推动新能源规模化发展具备良好资源条件。截至2022年底,全市新能源供热面积累计达到1.06亿平方米,占全市供热面积的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