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胡薄在会上表示,地热能作为一种绿色低碳、循环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具有储量大、分布广、清洁环保、稳定可靠等特点。加快地热能开发利用,对于实现清洁取暖、优化能源结构、发展低碳经济、改善生态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
山东贯彻落实“双碳”战略、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的有力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实施地热能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可有效替代煤炭消费、降低污染物排放。以5万平方米的居民小区为例,若采用地热能供暖,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880吨,减排二氧化碳2100多吨,生态效益十分明显。
《指导意见》提出:明确资源勘探、项目开发、产业融合、监督管理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
示范工程方面,山东将围绕拓展地热能应用场景,重点打造四类示范工程。推进地热能与太阳能、空气能、工业余热、天然气等多能互补,打造“地热能+”多能互补示范工程。统筹衔接地热能开发利用与城市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地热能供暖“低碳社区”示范工程。在促进乡村振兴中充分利用地热能,打造地热能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组织开展地热资源绿色矿山创建工作,鼓励地热资源富集区打造绿色矿山示范工程。为推进上述四类示范工程建设,将通过财政补贴等形式,研究建设100口地热井,加强示范引领和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