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日前,浙江新昌县发改局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2022年度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奖补的通知》 。文件表示,此次光伏发电量补贴期限为自发电之日起一年。申报对象为2022年度内并网发电的光伏项目,去年已领取该财政奖补的光伏项目不再享受。文件要求各申报企业按照实施细则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于5月8日前把相关材料送至新昌县发改局能源科。
根据《关于印发新昌县2022年度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及用户侧储能项目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件,本次补贴标准为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 0.2 元/千瓦时的补贴。
文件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第二批2022年度非户用分布式
光伏项目奖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新昌县2022年度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及用户侧储能项目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3〕61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申报新昌县第二批2022年度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财政奖补。现将有关信息通知如下。
1.各申报企业按照实施细则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于5月8日前把相关材料送至发改局能源科。
2.此次光伏发电量补贴期限为自发电之日起一年。
3.申报对象为2022年度内并网发电的光伏项目,去年已领取该财政奖补的光伏项目不再享受。
4.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发改局能源科,联系电话:86019958。
附件:关于印发新昌县2022年度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及用户侧储能项目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