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5月8日,ST阳光公告宣布,2024 年5月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通知,阳光集团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告知书主要内容是,阳光集团涉嫌内幕交易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依法拟对阳光集团处以 232,105,629.46 元罚款。
据阳光集团官网,阳光集团是国家重点企业集团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涉足毛纺服装、医疗器械、生态农林、大数据管理、海外矿业等产业。2022年,江苏阳光拟在内蒙古乌拉特前旗投资20亿元建硅片项目。同年12月该项目无疾而终,江苏阳光又转身在宁夏石嘴山建年产 10 万吨高纯多晶硅项目和年产 10GW拉晶切片、10GW 电池片和 10GW 组件项目。然截止目前,该项目依然没有进展。而此次江苏阳光又因海润光伏内幕交易案被罚2.32亿元,对于已经被ST江苏阳光而言,可谓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