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6月26日,协鑫能科发布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显示,2021年,协鑫能科通过增发实际募集资金37.207亿元。2024年4月,协鑫能科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原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新型电网侧储能电站建设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其中,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拟使用7亿元,新型电网侧储能电站建设项目拟使用新型电网侧储能电站建设项目8亿元。
协鑫能科表示,为更好地推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及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投项目相关持股平台等)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70,000 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协鑫鑫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苏州协鑫零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再由鑫光智慧、协鑫零碳向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协鑫鑫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0 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卫鑫华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鑫瑞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鑫能智储科技有限公司和徐州鑫和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新型电网侧储能电站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