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花都区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工作推进会在花山镇花城村召开,并公布了花都区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11个试点村名单。
花都区政府相关领导,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各镇(街)及试点村、省“百千万工程”典型村等相关负责人约7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到花都区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试点村——花山镇花城村八社现场观摩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实地察看光伏项目有关情况,与村民交流了解项目的建设成效。
会上,与会人员听取了项目建设负责人关于光伏项目的介绍、花城村分享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经验做法,赤坭镇作了表态发言,花都区农业农村局相关领导详细解读《广州市花都区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等。
光伏发电具有绿色低碳、可再生的特点,是能源低碳转型发展的方向,国务院印发的《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新型储能”和“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的新要求,为有效解决未来中国的能源问题指明了方向。
花都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迅速部署,选取花山镇花城村开展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计划6月底完成第八经济社示范点打造,争取12月底该村可铺设屋顶光伏完成率达到25%以上,各镇街试点村整村可铺设屋顶光伏完成率达到20%以上。全区计划至2026年底,首批试点村可铺设屋顶光伏完成率达30%以上,将赤坭镇打造成整镇村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典型示范,力争辖内农村房屋可铺设光伏完成率达到30%以上;各镇街积极推广试点村建设经验,力争辖内农村屋顶可铺设光伏完成率达到20%以上,为实现全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美丽乡村花都样板。
目前,花山镇花城村已签约农户达36户,项目竣工23户,取得了良好成效。村民将自家屋顶出租给企业建光伏设施,不仅能免费收获到一个遮风挡雨的“光伏棚”,每年还能获取租金收益,百利而无一害。村集体将闲置物业屋顶出租,可获得可观收益,增加村集体收入。光伏设施建成后,既能发电,又能减排,对于改善生态环境具有较大促进作用。
会上,花都区相关领导强调要抢抓机遇、主动谋划,认真吃透政策,以实施“百千万工程”为牵引,结合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大力推进全区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要统一规划、整体协调。结合村庄规划,重点在现有农房中推广分布式光伏,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运维,努力破解建设质量参差不齐、外观风貌不协调等难题。
二是要探索模式、多方共赢。全面摸查分布式光伏开发资源,探索采取“公司+镇村+农户”模式,针对光伏设施报装、扩容审批流程等,优化审批、报装流程,提高建设效率。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因地制宜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同增效。
三是要全力保障、试点推进。落实各项支持政策,依法依规履行备案管理制度,加快配电网升级改造,满足大规模分布式光伏接入需求。各镇(街)要主动对接项目企业、职能部门,加强联动配合,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探索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模式,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四是要保证质量、落实安全。严控利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外地面建设分布式光伏,强化项目规划、选址、设计、施工、并网、运维等全流程管理,加强建筑结构、消防安全、防汛防风等风险隐患的防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