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经济财富;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刻揭示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普宁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建设与“百千万工程”紧密结合,高位推进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建立完善的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体系,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提高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源头管控,减少垃圾产生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提高环保意识。有效推动城乡环境由“脏乱差”向“净齐美”转变。
通过积极强化垃圾处理能力,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等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推动日总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全市日产生活垃圾处理需求。普宁市在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处理方面走在全省前列,实现垃圾终端处理由“卫生填埋”向“清洁焚烧”转变。
普宁市容环卫部门按照“一年全面起势、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取得突破、十年塑成优势”的总体部署,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以牛劲牛力抓好各项重点项目和工作任务的兑现落实,在新征程中不断刷新环卫速度,全面开创普宁市容环卫事业发展新局面。2024年列入普宁市“百千万工程”重点建设项目4个,分别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基础设施项目1个、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基础设施项目1个和园区配套道路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24.1223亿元,已投入87970.76万元,其中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投入31996.76万元、循环经济生态园投入52174万元、循环经济生态园进场路(金山湖大道)建设工程投入3000万元、环保路改造工程投入800万元,2024年计划投资4.9143亿元。
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一、二期项目与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为整体推动实现全市垃圾日总处理能力提升至2700吨奠定坚实基础。一期项目于2017年2月开工建设,2019年4月28日投产;二期项目于2020年5月开工建设,2021年8月9日投产;北部项目于2023年3月16日开工建设,计划于2024年6月28日进入“72+24”试运行。一期、二期均配套建设成熟先进的烟气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投产以来稳定运行。同类型、同级别项目从开工到投产通常需要三年以上,我市充分彰显出项目建设的“普宁速度”。
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项目建设规模为3500吨/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设施、1000吨/日市政污泥、1500吨/日河道淤泥、400吨/日工业污泥综合利用处置设施、200吨/日餐厨垃圾综合利用处置设施、15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设施、50吨/日绿化垃圾综合利用处置设施,5吨/日大件废旧家具综合利用处置设施。项目计划投资19.8亿元,已完成投资约52174万元,占总投资约26.35%。飞灰无害化填埋场一期工程于2022年4月建成投产,累计接纳无害化填埋约4.4万吨。
截至目前,普宁市先后规划建成2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在建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1座循环经济生态园,且超前谋划和提供普宁市2035年前可持续城市发展需求,确保普宁市城市固废处理安全运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普宁市容环卫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内在统一来把握发展、衡量发展、推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