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河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工作方案》和开展组织摸排工作的通知。
文件指出,原则上每个设区的市组织申报不超过1个试点县(市、区)、5个试点乡镇、5个试点村,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不超过1个试点乡镇、1个试点村,三类试点不交叉重叠,原则上每个试点村规模不超过2万千瓦,确保2026年底前建成投运。力争通过试点先行,在村企合作模式、收益分配方式、土地创新利用灵活并网模式以及风机技术选型等方面积累经验,形成可供复制的模式,为全省高质量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打牢基础,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文件明确,优选确定投资主体。鼓励各市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开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优选有实力、有业绩、能更好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的投资主体,负责项目建设、安全质量、利益分配和全生命周期运营维护等事宜。试点风电项目要充分征求村民意愿,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决议通过后上报。
并网消纳方面,文件指出,各市要提前与当地电网公司沟通对接,根据当地消纳条件和电网承载能力,选择项目实施形式,优先实施电网接入条件较好的项目。项目应满足电网接入技术标准,按保障性并网项目比例要求配置储能或参加储能容量租赁交易获得储能容量。风电和配套储能应接受电网统一调度,参与电网调峰。试点风电项目应充分利用现有变电站与配电系统设施接入电网,鼓励通过与已批复项目联合共建或接入已有升压站的方式,共用输送电线路、升压站等,提高并网效率,节约建设成本。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