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湖南双峰县发改局公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该答复文件针对刘丹、舒本、贺优良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全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光伏项目并网发电进程的建议》。双峰县发改局表示,2022年以来,全县各乡镇为壮大各村集体经济收入,紧贴国家政策,各乡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在建设银行采用贷款方式(共享贷)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或小型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规模小于6MW),经与国网县供电公司、双峰县农村经营事务中心、各乡镇进行项目摸底、梳理,项目相关具体情况为,全县在建设银行贷款项目共计80个,贷款金额共计1.5017亿元,涉及贷款乡镇共计11个,截至目前已并网发电项目合计51个,未并网合计29个。
答复文件显示,2023年5月29日,湖南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3〕334号),文件要求全面暂停全省所有小型地面分布式光伏建设,双峰县发改局为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稳定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积极向省能源局、市发改委、国网市供电公司争取、进行工作汇报,多方协调,针对5月29日之前已经备案或已开工建设的11个小型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争取到了可以并网接入的答复意见。
详情如下:
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双发改复字〔2024〕2号
刘丹、舒本、贺优良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全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光伏项目并网发电进程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县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以来,全县各乡镇为壮大各村集体经济收入,紧贴国家政策,各乡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在建设银行采用贷款方式(共享贷)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或小型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规模小于6MW),经与国网县供电公司、双峰县农村经营事务中心、各乡镇进行项目摸底、梳理,项目相关具体情况为,全县在建设银行贷款项目共计80个,贷款金额共计1.5017亿元,涉及贷款乡镇共计11个,截至目前已并网发电项目合计51个,未并网合计29个,具体情况如下:
永丰镇项目3个,贷款金额550万元,已全部并网发电;
青树坪镇、三塘铺镇、沙塘乡项目各1个,贷款金额491万元,已全部并网;
甘棠镇项目4个,贷款金额916万元,已并网项目3个,未全部并网项目1个(新阳村);
石牛乡项目4个,贷款金额695万元,已并网项目3个,未并网1个(九峰山村);
花门镇项目7个,贷款金额636万元,已并网项目5个,未并网项目2个(春山村、黄山村);
锁石镇项目21个,贷款金额6712万元,已并网14个(其中10个小型地面光伏景星、利民、双辉、新桥、大溢塘、芙蓉、横石、创新、车田、平壤山),未并网项目7个(梽木、双牌2个、双溪、群山、齐心、壕口);
走马街镇项目28个,贷款金额4310万元,已并网25个,未并网3个(金蚌村、秧冲村、桂林村);
杏子铺镇项目8个,贷款257万元,已并网7个,未并网1个(坳头山村)。
印塘乡项目2个,贷款金额450万元,未并网2个(新石村、益元村)。
以上是贷款项目的相关基本情况,2024年组织部为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向省委组织部申报成功项目37个,争取资金1850万元,其中各村建光伏电站项目30个,资金为1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30个光伏电站已并网发电11个,分别为石牛合源村、花门群楼村、永丰月龙村、永丰定胜村、印塘新石村、走马燕岩村、走马新安村、梓门香埔坳村、杏子铺品端村、杏子铺测水村、锁石利民村。
未并网发电电站19个,分别为:荷叶九峰村、井字生机村、杏子铺双溪村、杏子铺宣峰村、洪山殿永红村、甘棠白龙潭村、三塘铺九房头村、三塘铺火车村、青树坪华国塘村、花门黄山村、花门春山村、金开街道塘星村、印塘香大坪街村、沙塘梓田村、沙塘香山村、沙塘沙田村、梓门铃山村、梓门东湾里村、梓门紫金村。
二、前阶段所做的工作
(一)积极协调。2023年5月29日,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3〕334号),文件要求全面暂停全省所有小型地面分布式光伏建设,我局为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稳定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积极向省能源局、市发改委、国网市供电公司争取、进行工作汇报,多方协调,针对5月29日之前已经备案或已开工建设的11个小型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争取到了可以并网接入的答复意见。
(二)深入调研。为确保我县村集体光伏项目科学有序、健康持续发展,促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去年11月,由我局牵头组织县农经中心、国网县供电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县政府办对在建设银行进行贷款建设光伏电站的4个乡镇(走马街、锁石、青树坪、印塘)35个村开展了项目调研,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问卷方式对采用建设银行(共享贷)光伏项目的基本情况、资金来源、还款方式、还款年限、装机规模、建设地点、并网情况、项目招标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掌握。
(三)建立公司门槛准入制。为确保各光伏企业申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公司的综合实力、后期运营等问题,建立了凡在双峰开展屋顶光伏项目的企业,一是必须在县发改局登记在册,基本条件为:因双峰县资源有限,必须在双峰成立具备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分公司,税收必须交在双峰;二是必须有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在双峰成立的公司相关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联系地点。三是必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从根本上解决了存在光伏板材质量参差不齐,安装公司鱼龙混杂及安全风险问题。
(四)建章立制。为规范我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促进分布式光伏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的通知》(双发改能源〔2023〕33号)文件,文件对分布式光伏电站进行了项目分类、容量控制、项目备案、建设条件、并网接入、安全管理及并网流程进行了明确。国网县供电公司并对全县所有台区容量进行了信息公开,按照每旬进行动态更新。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责任。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加强部门联动,为项目并网推进主动进行沟通协调,要为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加强业务指导。请国网县供电部门加大支持力度,进行政策指导,对未并网发电的电站制定“一村一方案”,为村集体合作社排忧解难,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国网县供电公司制定的并网方案进行督促和落实,确保项目落实落地。
(二)加大协调力度,加快竣工验收并网。对于已开工建设的项目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尽快完善地面光伏设计,加快整改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整改后向市供电公司申请并网验收审查;国网县供电公司要积极向国网市供电公司汇报申请,及时响应并网验收申请,对已具备产生经济效益的村进行并网。
最后,再次感谢人大代表对我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光伏项目建设的支持和关注。
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