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加快构建新能源产业集群,推动我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市于2025年2月12日印发《中山市进一步推动新能源产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涵盖产业培育、技术创新、示范应用等三个方面共10条措施。
二、政策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1-3条)为进一步加强新能源产业培育。主要对标先进城市经验做法在项目建设、市场主体培育、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着重加大支持力度,比如对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在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第二部分(4-6条)为加快推进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对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布局建设创新平台、引育高端人才等方面加大资金资助力度,最高资助5000万元,激发创新活力,构筑全省创新高地,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
第三部分(7-10条)为积极推动新能源示范应用。结合我市的自然禀赋和产业优势,重点在光伏、氢能、储能等领域开展多场景示范应用,率先推动项目审批流程简化,促进政务服务效率走在全省前列。鼓励探索开发氢能动力船舶、氢能动力无人机、氢燃料电池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HVTOL)等新兴领域的示范应用,以新质生产力赋能高质量发展。
三、政策特色亮点
衔接市有关文件内容。根据《中山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等一批相关文件内容,在扶持范围、扶持方向、扶持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衔接,并结合产业情况调整和创新。
对标先进城市经验做法。在科技创新、企业培育上敢下本钱,比如对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布局建设创新平台、引育高端人才等方面加大资金资助力度。政策力度与上海、深圳、广州等地基本持平。
突出应用场景培育。结合我市的自然禀赋和产业优势,出台错位发展的政策条款。围绕光伏、氢能、储能等领域开展多场景示范应用,鼓励探索开发新兴领域的示范应用,以新质生产力赋能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