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云南昆明市东川区政府发布昆明市东川区毛坝子光伏发电项目业主优选竞争性比选公告。
公告显示,本次优选业主的昆明市东川区毛坝子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65MW,建设地点位于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毛坝子,项目估算总投资2.56亿元。
公告明确,项目开发权一经确定,在项目建成全容量投产前不得变更业主,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要按照省、市关于收回项目开发权、取消备案以及按程序重新进行配置的要求办理。获得项目开发权的项目业主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进行非法转让和倒卖。
列入年度建设方案的项目,完成备案后2个月内应实现开工(办理用林用地、环保水保、接入系统审批等开工前期手续的时间可剔除,剔除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的10%配置调节资源,项目业主可通过自建新型储能设施、购买共享储能服务等方式实现。
原文件如下:
昆明市东川区毛坝子光伏发电项目业主优选竞争性比选公告
1.竞争性比选条件
本竞争性比选项目昆明市东川区毛坝子光伏发电项目业主优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785号)、《昆明市规范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昆发改规(2024)1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云能源新能(2024)220号)等文件要求,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云南合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竞争性比选代理机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以市场化方式配置,择优选择项目业主,现诚邀具有相应资金实力、融资能力、新能源项目建设及管理能力等,且抗风险能力强的潜在投资开发主体参与本项目竞选。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比选范围
2.1竞争性比选内容:昆明市东川区毛坝子光伏发电项目优选项目业主。
2.2竞争性比选范围:择优选择项目业主,项目业主负责光伏发电项目的相关前期工作及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并对项目相关的安全、维稳、环境保护等承担相应责任。
2.3项目概况:
(1)项目装机容量:6.5万千瓦。
(2)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毛坝子。
(3)项目估算总投资:2.56亿元。
(4)资金来源:由最终选定的项目业主筹措。
资金落实情况:竞争性比选完成后落实。
(5)开发经营时限:25年。
2.3项目基本要求:
(1)项目开发权一经确定,在项目建成全容量投产前不得变更业主,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要按照省、市关于收回项目开发权、取消备案以及按程序重新进行配置的要求办理。获得项目开发权的项目业主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进行非法转让和倒卖。
(2)严禁市场主体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项目建设、投资资格。
(3)列入年度建设方案的项目,完成备案后2个月内应实现开工(办理用林用地、环保水保、接入系统审批等开工前期手续的时间可剔除,剔除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4)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的10%配置调节资源,项目业主可通过自建新型储能设施、购买共享储能服务等方式实现。
(5)严格落实资源退出回收机制。因项目业主自身原因逾期未开工的,由项目所在州(市)能源主管部门责令项目业主限期整改,整改期不得超过1个月,期满仍未开工建设的,由州(市)按规定收回光伏资源项目开发权,原备案机关取消备案;因项目业主自身原因逾期未按投资协议建成的,由项目所在州(市)能源主管部门责令项目业主限期整改,整改期不得超过3个月,期满仍未建成的,根据投资开发协议约定实施退出,由当地政府部门组织有意向的企业承接该项目,企业双方对前期开发成本、已形成的固定资产等协商受让费用,原开发建设企业相关损失由该企业自行承担。被收回开发权的企业,不得参加下一年度光伏资源开发建设。
(6)光伏资源开发经营年限上限为25年,经营期满由区级人民政府收回资源开发权并按程序重新组织资源利用开发。
2.4本项目在本次竞争性比选阶段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2.5其他:
(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质量要求:保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顺利、稳步推进;达到现行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选。
3.竞选人资格要求
3.1竞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可以授权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以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名义进行竞选,并须提供针对项目的唯一授权。
3.2财务要求:竞选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或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拟投资公司成立时间在规定年份内,须提交:①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或②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
3.3竞选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竞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2022年至今没有发生过建设新能源发电项目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及相关违规事项,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
3.4竞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应提供相应网站带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截图,最终以比选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竞选人,请于2025年03月05日至2025年03月11日每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在昆明市五华区春城慧谷一期(A2)地块B区2栋2503号参加报名并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报名及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报名)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分公司或子公司以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名义进行竞选的提供针对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4.3竞争性比选文件每本售价6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
5.竞选文件的递交
5.1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20日10时00分。
5.2现场递交文件地址:昆明市东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川区凯通路77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视为撤回竞选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在《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mdc.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昆明市东川区古铜路29号
联系人:杨工
电 话:13908801932
竞争性比选代理机构:云南合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春城慧谷一期(A2)地块B区2栋2503号
联系人:和萍
电 话:13320542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