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南方电网新能源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工作方案(2025 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贯彻落实136号文精神,加快推动南方五省(区)新能源参与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合理利用市场化手段促进新能源优化调度。
方案指出:推动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参与现货市场。其中,集中式新能源,“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参与市场;分布式新能源,由聚合商聚合,或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聚合参与时,原则上聚合单元不超出同一220千伏变电站供电区域。
2025年6月前,要确保全网所有已参与中长期市场化交易的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具备参与现货市场条件,220kV及以上、试点110kV集中式“一对一”新能源具备“报量报价”参与条件。
2025年6月前,要力争全网所有已参与中长期市场化交易的220kV及以上新能源“报量报价”参与市场。12月底前,力争全网所有已参与中长期市场化交易的集中式新能源具备“报量报价”参与条件。广东、广西所有110kV及以上新能源“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
附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