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
文件指出,到 2027年,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取得新突破。新型储能规模不低于 100万千瓦。大力推进大规模集中式储能建设,初步建成西部促进新能源消纳型储能重点区、中部电力保障型储能先行区、东部电网支撑型储能试点区。
到2030年,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新型储能规模不低于 300 万千瓦。“一城、三区、四基地”发展格局全面建成,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与抽水蓄能协同发展。
原文如下: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
吉能储能〔2025〕48号
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发改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现将《吉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pdf
吉林省能源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