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各项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要健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水污染防治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确立的法律制度,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文件。继续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抓紧制定本地区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还谈到,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现行节能50%标准或者有条件地区执行建筑节能65%标准具有实施难度小,可与建筑物主体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期竣工等优点。因此,一定要坚决把住新建建筑的节能关口。对新建建筑的节能监管稍有松懈,就会导致应该达到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新建建筑沦落为非节能建筑,进而增大既有建筑的能耗并给以后的节能改造增加过重的负担。
此前,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按照《条例》,新建民用建筑的采暖、制冷、照明等应优先选择可再生能源。
《条例》规定,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筑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优先选择太阳能、浅层地能和再生水源等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既有民用建筑安装使用可再生能源设施设备的,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各类民用建筑应当配套设计、安装雨水回收利用设施。
“鉴于目前全球石油和其他化石能源价格高企、供应日趋紧张的严峻形势,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将成为人类社会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世界能源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金融研究院院长何世红表示。
为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我国政府要求各地将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考核指标,并且逐步建立持续稳定的市场需求,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优惠的价格政策和强制性的市场配额政策,以及加大政府投资和资本市场的融资,实施政府特许权,政府采购等措施。据悉,科技部和发展改革委已经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国际科技计划,通过该计划,进一步促进中外政府及民间的科技合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发展。
记者获悉,11月北京将迎来一场能源金融盛会——世界能源金融大会。何世红表示,“相信,节能仍是本次大会的热议话题。参加此次大会的各国行业代表将就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国际合作、研究开发、技术转让、资金援助等方面展开深入探讨,使可再生能源在人类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据悉,由中国金融网、中国金融研究院、亚洲金融研究院等主办的世界能源金融大会,将于11月3日至5日在北京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