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和4月14日财政部颁发的关于风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实行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退的税收优惠相比,直补是一项看得见的利好,但对于零部件企业来说,由于前后两个文件之间相互抵触,且前面文件仍在执行,而新规定又没有出台风电整机和部件如何配补的细则,目前操作性不强,对部件企业究竟有多大利好还有待观察。”
针对财政部日前发布的《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合肥阳光电源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曹仁贤对记者表述了他的看法。
在风电界,由曹仁贤负责起草的有关光伏并网逆变器和风力发电变流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前者已经报批,由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后者正在起草之中,也将“晋级”为国家标准。
“政策表面上是支持风电产业降低成本,实质上却演变为支持了进口产品。特别是对于进口部件产品不但退还关税,连“进口环节增值税”也给予退税处理,而国产部件要负担增值税,这种将国产与进口的大功率风电机组关键部件产品置于不同的税赋环境,不但违背了内外公平税赋原则,对国内自主研发企业将带来巨大的杀伤力。”曹仁贤说。
因为,为了使风电产业能够实现自主研发,多年来科技部安排了多个“863项目”、“科技攻关项目”等项目,国家发改委也安排了多个新能源产业化专项,给予支持。在各部委支持之下,国内出现了很多大功率风电机组整机及关键部件生产企业,很多企业技术已突破,有的企业产品已通过了鉴定,有的企业产品已小批量生产。目前风电行业虽然整机技术几乎全部依赖进口,但国内很多产品已经具备了与国外品牌竞争的实力,批量生产在即。
“这就意味着,国内自主研发的风电部件产品在面向市场的第一时间将面对不公平竞争,在这样一个国内零部件厂商正处于研发、试制到批量生产的关键时间点,这是一些难于国产化的零部件企业最需要支持的时刻,该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支持风电产业降低成本,但实质却成为支持进口产品过期户,将使国内一些自主研发的关键部件厂商失去竞争力。”曹仁贤说。
“这样做最大的危害在于,现在国外风电部件厂商基本上都在中国生产,政策出台后,国外品牌可能采用的做法是先出口,再进口,或者在海外进行简单的再组装、再包装后进口到中国,经过这一过程,产品将等同于退2次税,该政策有可能间接补贴了外国品牌。”中国农机协会风力机械分会秘书长祁和生说。
“技术,尤其是风电核心部件技术,如控制器、变流器、大型轴承等,不可能在一厢情愿的引进中得到,市场换不来技术,简单地对产业链某一环节进行进口补贴,势必打击该环节国内企业的研发信心,导致国产设备技术创新享受不到政策的阳光。”曹仁贤说。
除此之外,曹仁贤认为这项进口退税政策一些明显缺陷。比如,风电行业是一个发展迅速、竞争激烈、技术复杂、部件繁多的产品,目前已有近60个企业在从事整机开发,数百个企业在从事零部件的制造,该政策所列的部件清单无法界定、覆盖所有部件。
“所以我们期望立即评价该政策的意义和可操作性,并尽快取消。如果该政策暂时不能取消,应该给予国内生产企业同样的增值税退税权利,并对‘所退税款作为国家资本金’这项等于强行入股的规定进行修改。”曹仁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