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加利福尼亚州监管当局否决了一个有争议的、耗资高达13亿美元的输电线路项目;该项目计划把沙漠中大型太阳能发电站发出的电输向沿海城市。这使人们充分认识到了大型太阳能项目的风险。
吉恩·维斯(Jean Vieth)是加利福尼亚公共事业委员会的行政法法官;他在否决圣地亚哥燃气电力公司(San Diego Gas & Electric)的日出电线(Sunrise Powerlink)输电线路项目的裁定中指出:“这些项目不大可能继续下去”。
2005年,总部设在菲尼克斯的斯特林能源系统公司(Stirling Energy Systems)得到了一个合同,使用三万六千个之多的盘式太阳能电板为圣地亚哥燃气电力公司供电900兆瓦。数月之后,该公司提出了建设日出电线项目的申请,意在用一条新的输电线路把公司发电厂和其它可再生能源项目发出的电输送到沿海地区。
为此,公司计划在安沙波列哥州立公园(Anza-Borrego State Park)——诸多受保护物种的家园——的广袤荒地架设150英尺高的输电塔。但是,这一计划引起了诸多环保组织的长期反对,它们提交了一份长达一万一千页的环境影响报告。在万圣节前夜,维斯公布了裁决,称尽管该州政府要求减少排放温室气体,但是该输电线路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仍然大得吓人。
维斯在长达265页的裁决中总结道:“对纳税人而言的潜在高经济成本,以及对我们的(温室气体排放)政策目标的潜在影响,都不能成为任何输电项目破坏环境的借口”。
战斗尚未结束—公共事业委员会将在12月投票,决定是否接受法官的裁决。委员会也会考虑另一套方案;这套方案是由一个受指派复查该案的委员提出来的,它将允许圣地亚哥燃气电力公司按照某些条件沿着另一条线路架设输电线。
但是这个案例凸显了不同环境价值观之间的冲突,而这种冲突可能会阻止太阳能项目的发展。换句话说,我们愿意用什么折衷办法来换取一种对地球友好的能源呢?在这个案例中,法官的裁定是在建造一座规模更小的太阳能发电厂、大幅增加屋顶太阳能装置使用的同时,首选方案是在圣地亚哥附近建造更多的矿物燃料发电厂,以期避免大型新输电线带来的环境破坏。法官承认这样的替代方案“会比该计划项目和其它输电项目排放更多的温室气体”。
法官的第二优先方案是惟有可再生能源项目可以建在圣地亚哥附近,从而避免大力建设输电线路。一些反对日出电线项目的人认为,圣地亚哥的屋顶空间足够用于太阳能光伏电池板发电,但对建设这种项目的成本却只字未提。
根据公共事业委员会的黛安·格鲁尼克(Dian Grueneich)所提出的替代方案,圣地亚哥燃气电力公司将沿着一个更加环保的路线建设日出电线项目,但前提是该公司能够证明传输线主要传输可再生能源,从而抵消建设时排放的十万吨温室气体。她写道:“仅仅依靠一个900兆瓦的合同(斯特林能源系统公司的合同)太过冒险”。
这又会给斯特林公司带来什么影响呢?该公司首席运营官布鲁斯·奥斯本(Bruce Osborn)没有直接做出回答。但是在今年早些时候,他曾表示:即使日出电线项目不能通过,现有的输电能力足够传输第一阶段300兆瓦的电。该公司还有一个20年期的合同,为南加州爱迪生公司(Southern California Edison)供电850兆瓦。而这个合同不会受到日出电线项目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