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湘电风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合作的事项,湘电风能于2008年11月24日与乌市政府在湘潭市签订了兆瓦级永磁直驱风电机组总装项目合作协议,拟在乌市察哈尔工业园创办风电总装项目,项目投资2.5亿元人民币,年产2兆瓦永磁直驱风电机组300台。在乌市确保先期向湘电风能配置100万KW以上的风电场资源、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湘电风能产品等条件下,湘电风能于2009年4月进行项目建设,并于2009年10月底前竣工投产。
由于湘电风能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的具体实施还有待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也会根据事件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湘电集团与四川东嘉集团合作事项,公司表示,2008年4月3日,湘电风能与东嘉集团签订了合作协议,而媒体误报道是湘电集团与东嘉集团签订的,公司与湘电集团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湘电风能与东嘉集团签订的合作协议,东嘉集团拟按湘电风能的工艺要求,在甘肃酒泉投资建设年产40万千瓦2兆瓦直驱式风力发电机组的总装厂,并负责未来5年内每年给总装厂提供不少于40万千瓦的2兆瓦直驱式风力发电机组订单;东嘉集团负责投资实施2008年底到2009年一季度实验风场建设及营运,确保2009年度完成10万千瓦风场投资及建设工作;东嘉集团负责风场开发、建设和营运;湘电风能负责向总装厂提供2兆瓦直驱式风力发电机组,在东嘉集团完成总装厂的建设期间,以折旧费加包干利润的方式使用总装厂房5年以上,负责总装厂的经营管理、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在2008年底向东嘉集团提供试验风场所需2台2兆瓦直驱式风力发电机组,2009年一季度提供5万千瓦试验风场所需全部机组。
目前,由于东嘉集团承诺的条件没达到,协议没有执行。
关于湘电集团受让湘电风能股份事项,公司表示,湘电集团受让日本原弘产所持湘电风能27%股权事项,由于原弘产急需资金并要求本公司在短时间内予以决策,而公司确实需要大量资金组织生产经营工作,暂时难以在短时间内筹集收购所需资金,放弃了优先收购权。湘电集团收购原弘产所持湘电风能股权后,公司仍然绝对控股湘电风能,不存在利益输送。
此外,由于上述两个合作事项公司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表示歉意,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内控流程的管理,保证内部重大信息的及时传递,及时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