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京能霍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风力发电场。陈洋龙 摄
去年数个月之内,全球油价一路攀高至147美元,又转而迅速掉头向下,降至40美元以下。油价跌宕起伏,能源问题引起全世界从未有过的高度关注。油价急涨时,人们对可再生能源怀着急切的渴望,而油价降低之时,又该如何看待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在油价涨跌之间,究竟该以怎样的心态面对可再生能源呢?1月13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任东明。
我国能源结构已日益面临资源与环境的双重约束
可再生能源的作用,必须从长远和战略角度来认识。任东明说,目前,我国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已经日益面临资源与环境的双重约束,具有明显的不可持续性,迫切需要快速提高清洁的可再生能源的供应量和供应比例。
发展可再生能源对保证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战略意义。一是保障能源安全和改善能源结构,二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遏制全球气候变化和保护生态环境,三是提高边远地区人口的生活质量,保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实现,四是可以开拓新的经济增长点。
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历史已经很长,究其基本原因在于人口资源与环境给全人类带来的挑战。由于发达国家工业化开始较早,加上有能力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技术研发,所以在可再生能源方面起步早、发展快,如德国、美国、瑞典、丹麦、巴西等国家,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发展都很典型。
在《可再生能源法》及相关政策制定实施以后,中国各类可再生能源产业迅速发展。以风力发电为例,中国并网风电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十五”期间发展非常迅速,总装机容量从2000年的35万千瓦增长到2006年的260万千瓦,年均增长率达30%。风电装机容量在2004年位居世界第10,到2006年底上升为世界第6位。而太阳能的热利用为提高中小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到2006年,中国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达到9000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1800万平方米,使用量和年产量均占世界总量的一半以上。此外,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利用、海洋能利用也都取得显著的效果。
发展势头良好,但问题不可忽视
纵观《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之后,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发展目标确定,市场信号明确。2007年9月4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了未来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应坚持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坚持市场开发与产业发展互相促进,坚持近期开发利用与长期技术储备相结合和坚持政策激励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等四项基本原则,确定了未来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领域和目标及保障措施,成为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明确市场信号,使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
二是《可再生能源法》效果显现,产业规模迅速扩大。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有了法律基础。
三是制造业异军突起,示范效应显著。国内大型国有企业,包括国家电网公司、五大发电公司、三大石油集团、神华集团、长江电力以及一些升级的能源投资公司纷纷进入可再生能源市场,一些大型装备集团也开始介入可再生能源制造业,国际主要的风机制造企业或企业集团也开始进入,我国的一些民营企业也开始大规模介入,风险投资和民间资本开始介入可再生能源投资市场。目前,已经有20多家可再生能源公司分别在纽约、伦敦、香港、新加坡和国内等主要股票交易所上市。
四是问题开始暴露,投资风险增加。具体表现在产业规模增长过快;缺乏统一规划,资源开发无序;产品质量有待提高;各方面对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认识仍然不足,缺乏比较完整的政策体系,特别是使用、协调方面,政策还没有形成。
要客观评价可再生能源的投资机遇
目前在全球经济危机形势下,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又面临着怎样的新形势?任东明表示:“许多人认为可再生能源可以成为新的投资领域,对投资者来说是很好的机会。其实,我个人认为,机会在任何情况下都存在,不一定就是当前有机遇。何况,某些事情对一些人是机遇,而对另一些人却是风险。应该客观评价当前面临的所谓机遇。”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前景,取决于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大势。人类进入21世纪以后,能源安全供应和环境保护已成为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世界许多国家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缓解能源供应矛盾、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使可再生能源产业取得了快速发展。一些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市场应用和产业,如光伏发电、风电等年增长速度都在20%以上,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实现能源多样化、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替代能源。尤其近两年来,随着国际石油价格大的波动以及《京都议定书》的生效,可再生能源发展得到世界许多国家的广泛关注,成为国际能源领域的热点。
对于中国来说,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任东明说,在当前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形势下,我国今后十五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一是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水电、生物质能、风电和太阳能,增加可再生能源供应,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二是解决无电人口的供电问题,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用能条件。三是清洁利用有机废弃物,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四是规模化建设带动可再生能源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
根据各类可再生能源的资源潜力、技术状况和市场需求情况,我国已经提出了2010年和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展重点。如全国风电总装机容量到2010年达到500万千瓦,到2020年达到3000万千瓦。在广东、福建、江苏、山东、河北、内蒙古、辽宁和吉林等具备规模化发展条件的地区集中连片开发,建成若干个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以上的风电大省。建成新疆达坂城、甘肃玉门、苏沪沿海、内蒙古辉腾锡勒、河北张北和吉林白城等6个百万千瓦级大型风电基地,并建成50万千瓦海上风电。
又如主要包括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的生物质液体燃料,在2010年前,重点建设以非粮食生物质为原料的燃料乙醇试点项目和以能源作物为原料的生物柴油试点项目。到2020年,燃料乙醇的年生产能力达到1000万吨,生物柴油的年生产能力达到200万吨,总计年替代约1000万吨成品油。
“应该注意的是,在可再生能源产业规模迅速增长的同时,诸多问题也逐渐由隐性变为显性。”任东明说,问题主要表现在,产业规模增长的无序化,盲目增大投资规模、匆忙上马大项目,产业生产能力的扩大没有与市场需求增长相适应。资源开发无序化,企业间竞争的无序化,项目投资管理无序化,盲目上市和盲目引入外资。
就目前来看,国内很多企业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如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方面成为先行。如果国有骨干企业能发挥优势,并与国家政策相结合,定能在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