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安徽省政府获悉,2008年,在发生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安徽省经济逆势而上,GDP增速达到12.7%,连续5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人均GDP首次突破2000美元大关。同时,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两项主要污染物均超额完成年度削减任务。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减排责任
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省委书记、省长多次强调,节能减排任务是刚性的,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提出了“三个不要”(不要浪费资源的增长,不要污染环境的发展,不要未经环评的建设)、“三位一体”(经济繁荣是关键,人民富足是根本,生态良好是保障,)、减排“三严”(要严肃、要严格、要严厉)等具体要求,并多次到现场督察重点减排工程进度。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连续两年将完成减排任务列入工作重点,省政府7次下发专门文件,明确减排工作措施,同时还召开减排滞后市、县专题汇报会,省长在会上对滞后市、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12个市、8个县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作了深刻检讨,并向省政府立下污水处理厂建设军令状。
金融危机暴发以来,省委书记、省长一再强调,拉动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绝不允许降低节能减排要求,绝不允许走高污染、高耗能、浪费资源的老路。分管环保的副省长先后15次到未建设污水处理厂或建设进度滞后的市、县逐一进行督察,要求倒排工期、加快进度、限时建成。各级政府都建立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力推进的责任体系,为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建立三大体系,规范减排管理
安徽省政府出台了《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对减排监测、统计和考核作出具体规定。省环保局对国控和省控重点企业、水质监测断面、大气监测点位、饮用水源地等定期进行监测,并认真做好统计季报和年报工作,保证环境统计数据与总量核算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省政府对2008年度全省17个省辖市的减排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未完成任务的两个市进行通报批评,实行“一票否决”。
安徽省环保局制定了《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管理办法》,把落实总量指标任务作为新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污染物增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制定了《环境保护“挂牌督办”和“限批”管理办法》,将未完成减排任务的计划项目挂牌督办或实行限批;出台了《国控、省控重点污染企业及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环境监察管理办法》,将减排项目作为环境监察的重点,省环保局每季度彻底检查一次,各市每月督察一次。
安徽省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又一次提到,要全面加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切实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突出抓好工业、交通、建筑三大领域节能。进一步提升“三废”利用和开发水平。继续开展淮河流域枯水期和汛期污染联防,加强巢湖蓝藻防控,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严防重大污染事故发生。加快市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重点项目建设,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00万吨、火电机组脱硫能力250万千瓦。
加快污水处理厂和脱硫设施建设
安徽省委、省政府采纳了省环保局的建议,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作为主攻方向,采取强制措施,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认真加以落实。
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安徽省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实施以奖代补。省政府按照每万吨处理能力补助300万元的标准,分两次对淮河流域的24个县级污水处理项目予以奖励补助,共补贴1.62亿元。去年,省财政又对43座污水处理厂发放管网建设补助资金。比照淮河流域政策,向长江、巢湖、新安江流域的30座县级污水处理厂发放1.8亿元补助资金。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将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由每年的2000万元提高到8000万元,用于污染减排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二是驻点督办,实行区域限批。阜阳、六安等市派人进厂驻点,督促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蚌埠市淮上区和淮北市濉溪县由于没有按照省政府要求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被省环保局实行区域限批。
三是提高运行负荷,加强运行管理。安徽把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提高情况和稳定运行情况作为环保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今年15座需提高运行负荷的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计划要求,全省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要达到77.2%,高于全国75%的平均水平。
目前,全省已累计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51座,设计处理能力278万吨/日;在建27座,设计处理能力99.5万吨/日。其中,今年新建污水处理厂28座,是过去历年建成总数的1.2倍。淮河、巢湖流域实现了省政府确定的“到2008年年底前县县建成投运管网配套的污水处理厂”目标。长江、新安江流域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加快,目前已建成9座。
为推进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安徽省要求,所有新建电厂要同步建设脱硫设施;老电厂要明确脱硫时间和工作周期,加快脱硫设施建设;要加强对电厂硫份的监管,督促使用低硫份优质煤。最近的检查结果显示,全省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的平均硫份为0.38%,与去年相比下降0.11%;将发电计划与二氧化硫减排挂钩,鼓励脱硫设施正常运行的电厂多发电,对未安装脱硫设施或运行不正常的电厂实行限产限排。目前,全省1854万千瓦火电机组中,已有1361万千瓦机组安装了脱硫装置,占总装机容量的73.4%。
加强部门协调,建立联动机制
安徽省政府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3位副省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安徽省环保局会同省发改委、经委、建设厅制定了年度减排计划,由省政府批转各市政府执行。安徽省发改委积极争取国债,已为36个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争取到近7亿元;制定具体办法,将发电计划与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挂钩。省经委强力推进“四个一批”(淘汰一批,改造一批,发展一批,控制一批),加快了淘汰落后产能进度。2008年以来,全省共关停12台179万千瓦小火电机组,淘汰小煤矿产能350万吨、小水泥431万吨,列入淘汰计划的112家小钢铁企业被拆除设备或转产。省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监察厅、环保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对污水处理厂和火电厂脱硫项目每月调度一次,通报进展情况,督促加快建设进度。
去年安徽省环保局共组织开展了8次全省互查和后督察活动,共检查企业2.4万家次,对91家企业和一些连片污染地区进行挂牌督办,对407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8家造纸企业、2005年以来的545个各级挂牌督办案件进行了后督察,促进了企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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