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表示,国家政策扶持重点是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等,不与建筑结合利用的光伏电站等光电利用形式不在此政策扶持范围之内。
财政部网站3月31日消息,为贯彻《可再生能源法》,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与发展新能源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在城乡建筑领域的应用,近日,财政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财建[2009]12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29号,以下简称《资金办法》),现就相关问题进行政策解读。
推进太阳能光电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技术进步、产业发展、市场培育等多个领域,近年,有关部门已在科技研发等方面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太阳能光电发展,此次,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实施意见》和《资金办法》,主要是要通过财政补助支持开展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解决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设计及施工能力不足、相关应用技术标准缺乏、与建筑实现构件化的太阳能光电组件生产能力薄弱等问题,从而启动太阳能光电在城乡建筑领域的应用市场,带动太阳能光电产业发展。因此,政策扶持重点是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等。不与建筑结合利用的光伏电站等光电利用形式不在此政策扶持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