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天水市政府组织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组成考察团,赴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利川市和恩施卷烟厂及武汉凯迪控股有限公司总部就凯迪生物质能源产业项目暨土地、林地流转方面的做法进行了学习考察。现将自己的学习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湖北恩施州积极探索林地向大企业集中,成功引进了武汉凯迪公司拟投资80亿元在6个县市实施生物质能源林基地、生物发电和有机肥项目,此项目的实施可实现企业、林农和地方财政的共赢。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争取政策惠农。来凤县从保护农民利益出发,经过与凯迪公司多次洽谈,最终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中有很多让利于农的优惠政策。一是每年按当地平均收益付给每个农户坡耕地和荒山荒地流转费。二是能源林所需种子种苗由凯迪公司无偿提供,对种植和管理用工,优先选用当地农民,并按当地农民工平均每年土地经营收益付给劳务工资。三是油桐套种矮杆农作物收入归农户自己所有,油桐前几年未受益时公司付给一定管护费,受益后归农户所有。四是公司按所定保护价收购油桐。这些优惠政策的出台,切实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农民吃下了定心丸,乐意把土地和林地流转给凯迪公司。
(二)宣传发动促农。项目县市采取召开动员会、培训会和现场督办会等多种会议方式,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简报、宣传标语、宣传车、宣传单等有效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项目区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让广大农户吃透土地、林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和程序,提高对流转后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认识。通过宣传发动,使广大农民心中有了明白账,自愿投入到土地、林地流转工作中来。
(三)试点指路引农。在林地流转过程中,项目县市采取试点探索、总结经验、全面铺开的步骤来开展工作。来凤县首先选择了一个村作为土地流转试点村。在试点村与凯迪公司现场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农户当场领取了土地流转费,由此拉开了全县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工作的序幕,有力地激发了农户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许多农户多次找村干部和公司驻村代表要求增加流转指标,不到半个月,全村5000多亩适宜发展生物质能源林的土地全部流转给了公司。
(四)能人上阵带农。在土地地流转过程中,乡村干部齐动员,充分发挥了基层党员干部、积极分子、能干人、明白人的带头作用。群众认为,这些人在当地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是发展家庭经济的聪明人,接受新事物快,敢创敢干,看到他们都毫无顾忌地把土地流转给凯迪公司,一些农户对土地流转70年的顾虑和担心消除了。在他们的带动下,农民自愿把土地流转给公司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五)优质服务感农。项目县市在能源林地流转和基地建设过程中,各级干部和技术人员工作作风扎实,管理服务到位,充分发挥技术和信息优势,深入田间地头,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亲手示范,帮助农民掌握技术,指导农民造林、管林。各级干部及技术人员的优质服务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感动了群众,有力地促进了生物质能源产业的发展。
二、几点体会
通过这次学习考察,自己深受启发,总的感受是湖北恩施州乃至湖北省对生物质能源产业项目高度重视,工作思路清晰,工作切入点把握准确,方法得当,措施有力,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他们的做法与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给自己带来了深刻的启示。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土地流转建设能源林基地工作在湖北恩施州刚刚起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对项目建设的重视和支持,是土地、林地流转工作的关键。湖北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听取省级有关部门和恩施州对发展生物质能源产业情况的汇报,就有关问题做出部署安排,并在产业政策和资金上给予项目区倾斜、照顾,大力支持恩施州积极开展土地、林地流转试点工作,要求恩施州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与武汉凯迪控股有限公司积极合作,适时将生物质能源产业项目纳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多次深入项目区和凯迪公司考察、调研、指导工作,给予了土地、林地流转和项目建设工作极大支持。正是由于各方面领导重视和支持,项目区土地流转和基地建设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靠实责任是核心。恩施州6个试点县市均成立了县市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责任心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土地流转和基地建设相关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在实际工作中,实行县市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运作模式,从而保证了此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三)规划布局是前提。在项目工作实施前期,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工作办公室组织精干的技术力量,对能源林建设作了长远规划,制订出分阶段实施示意图。在规划布局上坚持不与粮田争地,妥善处理能源林建设与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商品材区之间的生态利益关系。在建设区域上因地制宜,将示范基地重点布局在河流和主要公路沿线,以保证凯迪公司工业用原料的方便供给。同时,结合生态旅游业发展,把能源林建设、基地建设融入县域旅游发展布局。
(四)相互配合是基础。来凤县与凯迪公司的合作是建立在相互信任、互利双赢的基础上的。在土地流转和油桐基地建设过程中,双方共同统一政策,统一宣传口径,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流转程序,统一技术方案。对工作中的遇到的苦难和出现的问题,双方共同协商,及时解决。这种相互配合、信任的关系,为土地流转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五)示范带动是动力。土地规模流转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借鉴,只能在不违背国家大政方针的前提下去探索、试点。来凤县在土地流转工作中采取各乡镇建立示范点,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层层推进的做法。实行一名县领导带领一个部门领导和一名技术负责人,联系一个示范样板基地的工作机制,通过示范样板带动作用,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六)督办检查是保障。恩施州项目县市有关领导多次深入项目区、凯迪公司,指导督办和协调工作,了解项目示范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加快土地流转工作进度。成立督查工作组,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县市政府将土地流转和基地建设任务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建立了奖罚制度。
三、几点建议
湖北省恩施州来风县在生物质能源产业开发上的成功做法,就是按照“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大产业运作方式,由政府牵头搭台,龙头企业唱戏,广泛发动群众,合理利用政策等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从基础做起,逐步做大做强。围绕我市生物质能源项目的开发,加快凯迪生物质能源项目实施步伐,当前应当做好以下这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成立专门的项目工作机构,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建议市上成立天水市生物质能源项目办公室,全面负责我市生物质能源项目建设与开发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为我市生物质能源建设与开发,凯迪生物质能源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领导和组织保证。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这一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度,把这一项目做为“一把手工程”、“一号工程”的来狠抓落实,提高认识,组织力量,全力配合凯迪公司搞好项目建设。
(二)加强协调,确保沟通。各级政府要本着为我市发展负责的态度,为确保农民受益和凯迪生物质能源建设项目受益这两个目标的顺利实现,建立大局观念,既要分工明确,靠实责任,又要互相协作,形成合力,遇事不推诿、不扯皮。同时建立领导小组下的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听取各方面的信息和项目进展情况,解决处理好项目建设中的困难与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建设。
(三)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框架下建立我市的林权转移和土地流转体系。“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抓好清水县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今年政府工作的一件大事,各县区要结合这一中心,把天水生物质能源项目建设开发融入全市林权制度改革大潮之中,合理布局,科学发展,把握好工作方向,找准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有效地化解林权制度改革和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矛盾与问题,确保这一改革顺利进行,为天水生物质能源项目的顺利建设做好保障。
(四)加强宣传,充分发动群众,让项目区农户从心里接受这个项目。生物质能源项目对有效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增强我市经济发展后劲,增加农民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项目工作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把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下去,使广大农户了解项目、理解项目、关心项目、支持项目、积极主动实施项目;把围绕这一项目建设的各种惠民政策宣传到每一个农户,从根本上消除他们的疑虑,充分调动他们建设项目的积极性。
(五)因地制宜,制定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林业、土地等相关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和湖北在发展生物质能源建设方面的可取经验,制定我市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规划的制定应以产业化开发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进步、生态保护、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农民和企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确立凯迪生物质能源建设项目在这一产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合理利用我市已有的林业资源和土地资源。
(六)多渠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在充分利用凯迪公司投入的基础上,整合其他支农资金,还可进行股份制探讨,或者吸引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外资投入,重点扶持帮助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做大做强天水生物质能源产业。
(七)各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和省上对项目支持的支持力度。多方筹集资金,建立专门的保障体系,处理好长远发展和农民眼前利益需要保障的现实问题。项目工作机构要和凯迪公司探讨制定方案,建立确实保障农户利益的监管体系与机制,尽量避免伤农事件的发生,保证项目顺利建设。
(八)天水生物质能源产业开发,是一个社会工程、系统工程,必须明确政府、企业、农户各自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各级项目管理机构要探讨建立一套管理与监测体系,确保投资和扶持到位;建立完善的利益分配体系,确保项目各方受益,最终实现农民得实惠、企业有效益、地方财政后续财源有保障的,达到共赢效果。
(九)各级项目工作机构和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在基地建设上,抓面积落实,抓技术培训,抓入户指导,抓跟踪服务,确保任务、责任、目标、效果“四落实”。技术人员要深入造林一线,搞好技术指导。农业部门要指导好林粮套种工作。国土、水利、民政等部门要结合国土整治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支持项目建设。招商等部门要协调各方关系,保证项目在办理审批手续、土地征用等工作不受影响。要把项目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要制定扶持政策,形成发展机制。同时应尽快拿出生物质能源林发展的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和推动林业生物质能源及其种植基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