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走进大唐漳州六鳌风电场,只见一排排风机从南向北沿着六鳌半岛海岸线一字排开,蔚为壮观。这些日夜不停运转的风机,把风能转化为电能,通过电网输往千家万户。正是资源综合利用和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的落实,帮助漳州风电项目建成投产,促进了漳州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近年来,为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自2001年1月1日起,国家对风力生产的电力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政策;此后,国家又确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将此项政策调整为:对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等部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对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办的风力发电等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对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风力发电属清洁能源,建设周期短、见效快,可作为地方电网的补充电源。六鳌风力发电场在各项优惠政策的扶植下,从2005年12月建成投产至今,已完成三期风电机组的建设投产,目前总装机10.16万千瓦,年可发电1亿千瓦时,极大改善了我市能源供应结构,保障了能源安全和经济安全。
“公司2008年实现销售6600余万元,在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植下,减免税收558万元,共缴纳增值税558万元。”大唐电力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利润循环投入建设,公司实现了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