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25日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意见要求,大力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节能环保体制改革,努力转变发展方式。
继续深化电价改革,建立与发电环节适度竞争相适应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适时理顺煤电价格关系。
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逐步理顺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
加快建立初始水权制度;积极推进水价改革,逐步提高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完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体制。
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加快理顺环境税费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
资源价格改革本质上是相关各方利益调整的过程,改革中要防止利益调整不当造成的冲突,更要有坚定推行改革的紧迫感。
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自然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和利用,推动了30年经济的高速增长,我国总体经济规模已经进入世界前列。但是,这一时期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是以资源的巨大耗费为代价的。
我国主要资源人均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煤炭和水力资源人均拥有量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50%,石油、天然气人均资源量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15。 2006年我国GDP达到21.08万亿元,经济总量居世界第四位,占全球总量的5.5%,但能源消耗占世界总量的15%,钢材消耗约占世界钢材消耗总量的30%,水泥消耗占世界水泥消耗总量的54%,给环境保护造成了很大压力,也使经济社会发展遇到了资源和环境的双重约束。
加快推进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转变发展方式,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