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能源和汽车产业战略重点的不同见解,很大程度上来自对新能源汽车解决能源问题作用的不同认识。一些人认为开发新能源汽车就是解决能源问题,另一些人认为开发新能源汽车既不开源,又不节流,因而并没有解决能源供应问题。
本来,新能源汽车是在石油资源逐渐紧缺,需要开发新能源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并一直打着解决能源问题的旗号。现在被质疑对解决能源问题的作用,需要从根源开始探讨。由于解决能源问题依靠“开源”和“节流”,要想弄清楚开发新能源汽车是否解决能源问题,以及新能源汽车在解决能源问题方面到底起到什么作用,需要先对“开源”和“节流”的定义达成共识。
在交通能源方面,“节流”应当是指“节省石油资源,减少汽车对汽油或柴油的消耗”。对这样的定义应该没有太大争议。
对“开源”的定义可能有争议,需要先讨论一下“能源”,再讨论什么是“开”源。
“能源”应当是指“人类从自然界取得能量的来源”,例如石油、煤炭、河流、风力、太阳光、铀矿等。人类为了方便利用自然界的能源,往往把能量转移到“能量的载体”上,例如汽油、柴油、焦炭、酒精、电力、氢气等。有人称这些“能量的载体”为“二次能源”。这种提法虽然可以约定成俗,但容易引起误解。以上定义应基本上可以接受,没有太大争议。
在交通能源方面,“新能源”应当是指“除了石油资源以外的其它能源”。石油资源用于汽车的“能量载体”主要是汽油和柴油。
“开源”应当是指“开发新的能量供应来源,不再单纯依赖石油资源”。由于“开源”意味着需要使用新能源,它必须包括两个阶段:“首先找到新能源,然后开发新能源以便供汽车使用”。“找到新能源”是指在自然界中找到“有方法把能量转移到能量载体上”的新能源。而“开发新能源”是指把自然界中找到的新能源的能量“实际转移到能量载体上”供使用。像海水中重氢这样的核能源,只有把能量转移到能量载体上才可以被汽车使用。当前“开源”是人类面临的重大挑战,是能源问题的核心所在。
显然,开发新能源汽车既不是“找到新能源”,也不是“开发新能源”,因而不属于“开源”的范畴,是属于开源之后“用源”的范畴,即在“找到新能源,并把能量转移到能量载体上大量供应”之后,需要“通过新能源汽车来使用新能源的能量载体”。开发新能源汽车的作用就在于通过“用源”最后完成交通能源转型。
如果把“用源”归于“开源”的范畴,上述基本关系和能源问题的焦点会模糊起来,容易忘记“找到并开发能够大规模供应代替石油的清洁新能源”才是人类当前面临的最大挑战,并不是“使用新能源的汽车技术”。
既然开发新能源汽车既不是“开源”,又不是“节流”,因而不能说开发新能源汽车可以解决能源供应问题。它的作用只是完成能源转型的最后阶段“用源”。
关键词语的定义不清会带来很多问题。前些年,人们经常谈论的“氢能源”就是定义不清的结果,造成了认识上的混乱,使很多人误以为只要“氢燃料电池汽车”开发成功,就解决了能源问题。近年来,很多人误以为在“用源”技术上实现突破就解决了“开源”问题,即解决了能源供应问题。对一些关键名称的定义达到共识后,就容易进行能源转型战略的讨论,理清思路,并容易达成一致。